论发展伦理在共享发展成果问题上的“出场”①
2017-01-27洪佳智
浙江伦理学论坛 2017年0期
张 彦 洪佳智
发展作为一个产生并专属于现代社会的概念,与现代化、现代性关系密切。③刘福森:《西方文明的危机与发展伦理学——发展的合理性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18页。这意味着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实现现代化、获取现代性的过程。但中国的现代化是“压缩的现代化”,它使中国的发展过程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所谓的第一、第二现代性“双重强制”的共时性困境,④贝克、邓正来、沈国麟:《风险社会与中国: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对话》,《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 5期,第 208—231,246页。从而加剧了中国发展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发展成果的创造、获取和分配尤其反映出这种共时性困境,显现出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发展是一种特殊性的存在。作为对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和演进方式的一种现代表述,发展包含内在的规律性和指向性,这种规律性和指向性在“有发展成果”和“分配发展成果”这两大主题上都会呈现出来:已基本完成现代化的国家发展历史证明,以“有发展成果”为主题的发展进程是自发的过程,缺少发展伦理的关照,遍及着“制天命而用之”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经济中心主义的行为方式。这种在物质维度上的单一扩张使发展在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层面上产生了许多问题。但这种发展的“外部性”通过各种途径在“意识”中得到合理稀释,较大地延长了它的时间跨度。而以“分配发展成果”为主题的发展进程是自觉的过程,发展成为“意识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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