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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才用贤论领导
—— 由苏洵论管仲“成败”说开去

2017-01-24

中国领导科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公子纠鲍叔牙苏洵

纪 光 欣

识才用贤论领导
—— 由苏洵论管仲“成败”说开去

纪 光 欣

管仲因得到鲍叔牙的举荐和齐桓公的赏识而获得辅助齐桓公富国强兵、一匡天下的机会,但晚年又因没能为齐桓公培养和推荐辅国相才和齐桓公用人失当而招致齐国内乱。宋代文学家苏洵从管仲身上这一“成”一“败”的历史经验中总结出领导者识才用贤的重大责任,并发出“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的感叹,为当代领导者提供了深刻的历史镜鉴。

管仲;苏洵;识才用贤;领导者

宋代文学家苏洵在著名政论文《管仲论》深刻地总结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威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这里,齐国治乱转换的关键是选人用人上的“成与败”。就管仲而言,因为好友鲍叔牙(约前723或前716—公元前644年,齐国大夫)无私的推荐与让贤以及齐桓公的识才、开明而获得在强齐国、霸诸侯中实现自己抱负和价值的绝佳机会。但苏洵也着重指出,由于生前并没有为齐桓公选好辅政“贤臣”和齐桓公重用“小人”而引发齐国内乱。管仲一人之身生前身后表现出来的成败“两重天”的景象——“成也伯乐,败也伯乐”,既凸显出领导者作为伯乐识人用人之不易,更反映领导者选贤任能之责任重大。“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所以,苏洵在历代人们异口同声称颂管仲功业的情景下,独辟蹊径地将齐国的衰败归之于管仲没有为齐桓公举荐或培养出足以替代自己和延续齐国事业的辅政贤才。

一、管仲之“成功”:鲍叔牙的无私举荐

管仲的父亲是齐国大夫,但到管仲年少时家道中落,生活艰难。管仲早年常与好友鲍叔牙一起经商,行万里路,阅无数人,积累了社会经验,拓展了视野。齐襄公当政时期,残暴昏庸,朝政混乱。鲍叔牙随公子小白出奔至莒国,管仲则随公子纠出走鲁国。齐襄公十二年(公元前686年),齐国发生内乱,逃亡避难在外的公子纠和公子小白见有机可乘,在各自谋臣的支持下都想方设法返回齐国,谋取国君宝座。在得知公子小白先行返回齐国的信息后,辅佐公子纠的管仲亲率30乘兵车,预先埋伏在莒国通往齐国的路上截击公子小白。公子小白的车马如期而至后,管仲看准时机,一箭射中公子小白。管仲自以为公子小白已被射死,殊不知,这一箭恰巧射在了公子小白的铜制衣带勾上,公子小白急中生智咬破舌尖装死倒下,逃过一劫。随后,公子小白在鲍叔牙等的护卫下,迅速挺进齐国。经过鲍叔牙的游说和努力,齐国贵族一致同意拥戴公子小白为齐国国君。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齐桓公。

当公子纠与管仲一伙赶到齐国时,齐国已经有了新的君主——公子小白。公子纠在鲁国国君的支持下,率兵进攻齐国,力图夺回国君之位。结果公子纠战败,在齐国的高压下,鲁国不得不处死公子纠,并将管仲等人也抓起来。即位不久的齐桓公正在到处物色治国人才,在得知管仲的卓越才能后,就以协助公子纠叛乱的罪名要求鲁国将管仲等交还齐国处罚。在鲍叔牙的精心策划下,管仲成功地由鲁国来到齐国,并在鲍叔牙的建议下,齐桓公选择良辰吉日,以非常隆重的礼节亲自迎接管仲,虚心向其请教治国图霸之道,在许多重要问题上达成高度共识。齐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齐桓公正式拜管仲为相,并尊称其为“仲父”,至齐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由此开启管仲相齐41年的辉煌历程。

管仲为齐桓公所信任和重用,固然是齐桓公的大度宽容(不念旧恶)和知人善任,但更在于鲍叔牙的识才赏才、无私举荐乃至主动让贤。据说早年与鲍叔牙一起经商时,管仲经常多拿多占,但鲍叔牙不以为贪、从未挂怀;管仲三次参加战斗都曾临阵逃脱,鲍叔牙同样不以为管仲贪生怕死,而认定有其不得已的因由。特别是鲍叔牙从长期与管仲的交往中充分认识到管仲是有“雄才大略”、能成“大事”之人,在成功辅助齐桓公登上齐国君位后,竭力推荐曾经的敌人管仲,甚至在齐桓公要任用自己为相的情况下,仍以自己才能不足为由竭力举荐管仲。由于这些经历,管仲与鲍叔牙也结成了至诚至真的友谊,所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列子·力命》),“管鲍之交”说的就是这种深厚无私的情谊。正如管仲所说:“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天下不患无财,患无人以分之”。(《管子·牧民》)对管仲的事业成就而言,齐桓公式的国君、鲍叔牙这样的伯乐,都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对齐桓公而言,管仲的才能是因为鲍叔牙的赏识和举荐才有了为自己所用的机会。所以,苏洵才说:“齐之治,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

二、管仲之“失败”:未能为齐桓公举荐辅国贤相

管仲因鲍叔牙的全力举荐和齐桓公的赏识重用得以发挥治国辅政的卓越才能,并促成了齐国一时的强盛。然而,晚年的管仲却没有能够为齐桓公选拔或培养出能够延续自己功业、堪当大用的辅政治国贤相,以致在其身后,齐桓公重新启用曾被管仲贬弃不用的“竖刁、易牙、开方”等逢迎巴结的“小人”,酿成齐桓公临终前“五公子争立”的齐国乱局,以致最终落得一代春秋霸主竟被活活饿死宫内,乃至“身死不葬,虫流出户”的凄惨结局。苏洵不无遗憾地反思说:“及其乱,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管仲临终前,齐桓公向管仲征询能够替代他的治国理政贤才,管仲只是提醒齐桓公应该避免任用和亲近之人——竖刁、易牙、开方——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超越一般人情的“忠诚”绝对是不可靠的,也分析了鲍叔牙、宾胥无等各自难当大任的不足,但唯独没有推荐出能够作为自己的接班人的“天下之贤者”来继续辅助齐桓公,并以此防止竖刁一类的“小人”得势干政。齐桓公不辩忠奸、任用佞臣固然是自取其祸,但是,作为一代贤相,管仲不能像后世汉代的萧何举荐曹参以“自代”那样推举出可用之人,自然也是难辞其咎。正如苏洵评论所说:“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作为长期辅助齐桓公的贤相,管仲应该了解齐桓公的长处和弱点,掌握齐桓公身边人才的德才状况,仅仅帮助齐桓公分析身边重臣的“短处”以防止任用可能产生的危害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选拔和举荐能够辅助齐桓公的贤才。换句话说,有了贤才的辅佐,齐桓公才能“亲贤臣,远小人”,那些佞臣讨好君主而乱政的机会自然也就消除了。所以,苏洵发出了“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的深深一叹。

三、管仲之“成败”的历史启迪:贤臣的责任在于选用“正确之人”

自古以来,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用“正确的人”。管仲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为君者善于识才选贤用能的价值,强调明君应该成为识才用贤的伯乐,并把“任用贤士”作为“明君”必备的“六务”之一(另五务是:节约用财、重视法度、刑罚得当、注重天时、注重地利)。同时,管仲也从亲身经历中体悟到领导者的识别、拔擢对那些有抱负有能力的人才来说,是多么关键。他说:“无论能之主,则无成功之臣”。(《管子·法法》)没有识才尚贤的伯乐,那些臣子中的“千里马”也难以获得建功立业的机缘,甚至可能“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马称也”。(《韩愈·马说》)所以说,“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管子·牧民》)无论对事业发展,还是人才成长,管仲都提出了领导者应该成为伯乐这一重要命题。同样地,对为臣者来说,为君主举荐和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进贤为贤”是比“用力为贤”更重要的职责。

管仲进一步阐述领导者识人用才的原则与标准。首先,领导者识人用人必须坚持三个根本原则:“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源也。”(《管子·立政》)又说:“察能授官,班禄赐予”。(《管子·权修》)这就要求领导者要根据德、能、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来选用人才,并安排其相应职位,给予相应待遇。其次,领导者要知人善任,特别是要做到用人所长,容人之短。“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乱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长所短也”。(《管子·形势解》)鲍叔牙对管仲的认识和举荐就充分认识到他治国辅政方面的长处,而对他个人的“短处”或历史“污点”而给予宽容的理解。再次,领导者识人用人要警惕那些超越“人情之常”来讨好献媚的人。管仲临终前曾经提醒齐桓公,易牙把自己儿子杀掉煮肉送给齐桓公享用,竖刁挥刀自宫以获得到亲近齐桓公的资格,开方为表忠心和勤谨而从不回家看望父母。对这种“杀子、自宫、备亲”以适君的行为,管仲认为都属于“非人情”,给出了“不可、难亲、难近”的断语。事实证明,齐桓公死后,正是这三人的撺掇和鼓动,“五公子争立”,齐国陷入内乱,教训极为深刻。

应该说,管仲在辅助齐桓公治国的同时,积极主动地网罗和培育优秀人才。如向齐桓公推荐宁戚负责农业、王子城父负责军事、宾胥无负责司法、鲍叔牙负责监察进谏、隰朋负责外交等,他们以各自所长发挥作用,形成了一个以管仲为核心的优秀辅政团队。“唯能用管夷吾、宁戚、隰朋、宾胥无、鲍叔牙之属而霸功立”。(《国语·齐语》)管仲能够慧眼识才,破格用人。卫国人宁戚,出身卑微,早年怀才不遇,依靠管仲的力荐被拜为大夫,成为齐桓公的股肱之臣。管仲还能超越个人情感、私利而公正举贤。鲍叔牙与管仲是至交且对他有知遇之恩,但当齐桓公向管仲提出任鲍叔牙为相的时候,管仲则实事求是地提出鲍叔牙的性格不适宜为相,而举荐隰朋为相,认为隰朋“坚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此霸者之佐也,君其用之。”这体现着管仲公私分明、国家利益为重的用人品格。可惜的是,年迈的隰朋在管仲之后10个月病故,这也成为管仲之后齐国无卓越贤臣辅国、佞臣得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仲从辅国强齐的经验中认识到,即便是明君也必须有贤相能臣的精心辅助,才能强国安民、成就霸业。“凡人君所以尊安者,贤佐也。佐贤则君尊、国安、民治,无佐则君卑、国危、民乱。故曰:‘备长存乎任贤’”。(《管子·版法解》)齐国确实在管仲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出现类似管仲这样总揽全局、堪当大任的辅国贤相,恰好给了易牙等佞臣重获齐桓公启用的空隙。这里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正如苏洵所提出的,管仲没有举荐或培养出可以替代自己、延续强齐政策的相才无疑是一个关键性的原因。从识人用人的角度看,管仲临终前向齐桓公分析、举荐辅政人才的时候,一是对当时齐桓公手下得力的辅臣,过于强调他们各自的“缺点”和不适宜的方面(可能隰朋除外)。苏洵也指出,管仲临终前“论鲍叔、宾胥无的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为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这表明管仲对继任者的考量陷入某种“完美主义”陷阱,与其一贯倡导的用人所长、容人之短的原则相背离;二是把重心放在防止那些逢迎巴结的“小人”为齐桓公重用可能给国家带来的危害上,特别提醒齐桓公警惕和远离易牙、竖刁等佞臣。但是,管仲忽略了,正气不彰必致邪气弥漫,缺乏忠臣贤相带来的权力真空或权力失衡自然给投机钻营、德不配位的奸臣贼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苏洵深切而又遗憾地指出,管仲既然能够清醒地认识到鲍叔牙等臣子的缺点,看清楚易牙等的奸猾本质,又“逆知其将死”,那么为什么不能像萧何举荐曹参那样,为齐桓公举荐出一个作为百官之首的辅国贤臣来替代自己曾经发挥的作用呢?这就是苏洵跨越一千七百年时空的诘问:“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本文作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

责任编辑:李冬叶

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传统和合思想在国家治理中的“创造性转化”研究(批准号:15CWH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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