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付费方式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017-01-23曾宏
中国社会保障 2017年2期
■文/曾宏
用付费方式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文/曾宏
改革面临理念待改变等问题
政策设计偏重费用控制,缺乏对医疗质量的引导。一是总额控制、病种付费只针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大多数仍是按项目付费,医疗机构“过度”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个人承担的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参保人员没有真正从付费方式改革中获益,即使受益也非常有限。二是总额控制主要围绕医保统筹基金支出而不是医疗费用来制定政策措施。从实际效果来看,确实保证了统筹基金收支平衡,但在分配给医院的总额额度测算上没有采用卫生经济学原理分析医院的成本和利润,没有充分考虑医疗服务的治疗因素。
医疗机构的经营理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是“以药养医”短期内难以打破。医疗机构依然习惯在医疗项目的数量和价格上做文章。片面认为总额控制、病种付费、定额付费会限制医务人员治疗水平,阻碍医疗技术的进步。加上医疗技术和信息的垄断性,使“过度医疗、诱导医疗”频频发生。二是缺乏适应付费方式改革的配套措施。在依靠服务数量和价格取胜的理念下,部分医疗机构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主动适应付费方式改革,仍然在绩效考核指标中,对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与控费目标相违背。三是医院未能形成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机制。
总额控制和病种付费限制了医疗费用总量,医疗机构应改变过去以服务价格和数量为重点的发展模式,有效管控经营成本。……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