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体验:看城乡医保如何整合
2017-01-23郑小林刘燕
中国社会保障 2017年6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
■文/郑小林 刘燕
焦作体验:看城乡医保如何整合
■文/郑小林 刘燕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公平等问题。今年1月1日,河南省焦作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由人社部门实施管理。运行近半年,焦作市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显著提高。
待遇整合原则
焦作市城乡居民医保遵循“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农村居民的普通门诊、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含生育医疗、新生儿医疗)等多项医疗待遇均有所提高。
下调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住院医疗待遇提高明显。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新政策对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以三级医疗机构为例,起付线由过去新农合的1500元下调为800元,第一阶段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报销由过去的每年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
下调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大病医保待遇提高。今年,焦作市将过去的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1.8万元和1.5万元统一调整为1.5万元;将过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提高年度累计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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