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和伦理委员会建设:问题与对策
——广东省医学会第六次医学伦理学学术会议综述
2017-01-21叶岸滔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7年11期
叶岸滔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1436,yeantao@gmail.com)
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和伦理委员会建设:问题与对策
——广东省医学会第六次医学伦理学学术会议综述
叶岸滔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1436,yeantao@gmail.com)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伦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4日,由广东省医学会主办,广东省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承办,广东省医学伦理学研究中心、广州市医学伦理学重点研究基地协办的“广东省医学会第六次医学伦理学学术会议暨2017年医院管理伦理培训班”在广州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技术处王锦倩处长,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李建中处长,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赵明杰教授,广东省医学会秘书长李国营教授,广东省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院长刘俊荣教授以及广东省内多家医疗机构的党委书记、院长,各级医疗机构、高校等单位代表约260余人出席了会议。本次学术会议主要围绕涉人生物医学研究和临床诊疗中存在的问题,对伦理审查规范、伦理委员会建设和科研诚信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1 临床试验中的伦理问题、伦理审查规范及要求
国家卫计委王锦倩处长作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之解读》的专题报告。她在报告中回顾了我国涉人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出台的背景,介绍了新办法的修订过程,指出了新办法在内容和监管方面的创新。她强调,伦理委员会在涉人生物医学研究的审查和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应该重视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充分认识到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维护受试者尊严,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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