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大数据的法律与伦理规制研究
2017-01-21王丽莎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7年11期
关键词:信息
王丽莎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29,liza52534@126.com)
互联网医疗大数据的法律与伦理规制研究
王丽莎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29,liza52534@126.com)
互联网医疗大数据的利用有利于提高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但是也蕴含着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受到侵害的风险、数据安全的隐患以及大数据的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在互联网医疗大数据伦理中,应当建立隐私、保密、透明度和身份识别四个层次的规制原则;法律规制中则应当对大数据经济利益的分配加以明确,对个人信息权和数据权进行界定和分类保护。
互联网医疗大数据;伦理原则;法律规则;个人隐私;共享信息
2016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将带来健康医疗模式的深刻变化,有利于提高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群众需求,促进培育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美国麦肯锡公司在其报告中指出,排除体制障碍,大数据分析可以帮助美国医疗服务业一年创造3000 亿美元的附加价值,包括医疗服务业5 大领域的15项应用:①临床操作(比较研究、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医疗透明度、远程病人监控和对病人档案的先进分析);②付款/定价(自动化系统、基于卫生经济学和疗效研究的定价计划);③研发(预测建模、提高临床试验设计的统计工具和算法、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个性化治疗、疾病模式的分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