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跟踪监督调研报告
2017-01-19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1期
2015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2016年9月至11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先后赴市农委及浦东、金山、奉贤、嘉定、宝山、松江、闵行等7个区20多个镇村调研,重点对本市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上来看,本市各级政府对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始终坚持“两个防止”:防止集体经济由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防止农村集体经济被外部资本吞并控制,牢牢把握“两个确保”: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牢牢管住集体土地和不动产等资源性资产、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不受损害,坚守改革底线、创新工作体制,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试点先行,坚定改革信心、有序有力推进,全市村、镇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深化、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
(一)注重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今年在持续推进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9个涉农区县和2个中心城区的32个镇(街道)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截止2016年10月底,在村级改革方面,全市已完成改制村103个,累计完成1561个村,占全市1677个总村数的93.1%。在镇级改革方面,全市启动了覆盖9个郊区和2个中心城区的32个乡镇(街道)开展改革试点,30个镇正在有序推进。
(二)注重公开公正、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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