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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营改增对地方财税收入的影响研究
——以青岛银行机构为例

2017-01-13刘磊

财政监督 2016年23期

●刘磊

金融业营改增对地方财税收入的影响研究
——以青岛银行机构为例

●刘磊

营改增试点的全面铺开,标志着“分税制”后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开启。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的实施势必对地方国库的收支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选取2012年至2015年青岛市金融业相关数据,深入剖析营改增试点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国库收入的影响,结合具体数据对金融业的应纳税数据进行测算,预测下一步税收发展趋势,探讨改革对于金融行业及国库收入的影响程度,并针对税收改革面临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金融业 营改增 地方财税收入

一、青岛市金融业税收基本情况

(一)金融业税收贡献稳步提升

近年来,青岛市金融业持续快速发展。2012-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由323亿元增长至588亿元,年均增长22.1%,高于同时期GDP增速10.1个百分点。受此影响,金融业税收贡献稳步提升,2012-2015年累计实现税款410.86亿元,年均增长近18%,高于税收增速6.3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占地方税收比重在11%以上,金融业税收对第三产业税收增长贡献率达14.8%,成为拉动地方税收增长的重要引擎。详见表1。

(二)货币金融服务税收占主体

从行业构成看,金融业包括货币金融服务业、资本市场服务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其中货币金融服务业中的银行业税收规模最大,2012-2015年由62.3亿元增长至78.1亿元,年均增长7.8%,占金融业税收的比重由67.3%上升至68.9%;保险业税收从12.3亿元增长至19.02亿元,年均增长15.6%;资本市场服务业税收从10.1亿元增长至10.77亿元,年均增长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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