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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历史风云看沈家本变法

2017-01-12陈世和

贵阳文史 2016年6期

陈世和

沈家本,字子惇,浙江归安人。43岁时任职刑部右、左侍郎,期间潜心考证律典,其呕心沥血之作《历代刑法考》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丰碑。沈氏62岁时,受张之洞力荐,被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主持修订旧律,起草新律。他看到西法的新颖之处,故而沈氏之法在名称、体例、内容、编排、名词等方面都大力引用西法,因此形成了以沈家本、伍廷芳为主要代表的法理派和以张之洞为主要代表的礼教派之间的“法礼之争”。最终,在时势之下,沈氏新法经过伤筋动骨的修改,获得了脱胎换骨的新生。

晚清末年,沈家本主持修律,他研习古法,借镜西法,在晚清的落日余晖上涂抹了一层西式油彩,使中国古代旧体律法落日西下,坠入历史的尘埃。

可以说,沈家本作为修律大臣,他主持修订的大清律典,使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近代法制的奠基人之一。台湾著名法制史学者黄静嘉先生说“沈氏是我国法制现代化之父。”台湾学者之所以对沈氏推崇备至,乃是沈氏之法与民国之法渊源颇深,在民国的法典律条中均能寻觅到沈氏法之影子。沈氏之法可谓民国法之渊薮。至于两岸这一边的辽阔场域,则因法脉断裂而与沈氏之法绝缘,故对沈氏之法较为陌生。

沈家本,字子惇,浙江归安人。5岁时因父沈丙莹考中进士,他随父到京读书,后父升任贵州铜仁知府,他又到父亲任所贵州铜仁研读。1864年,他由监生报捐郎中,签分至刑部,作为刑部的侯补郎中从此与刑律有缘,成为研修古律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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