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评析
——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及绩效评价
2017-01-11袁新文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袁新文
(福建商学院,福建 福州,350012)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评析
——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及绩效评价
袁新文
(福建商学院,福建 福州,350012)
2016年以来,中央有关会议不断提出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对科研领域“放管服”的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更是极大鼓舞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福建省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应与中央保持协调一致,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落实、优化工作。同时,尽快设计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是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科研绩效、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保障。
科研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绩效评价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九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谈到,“科技创新需要体制机制改革来激活,需要推进科技创新中的‘放管服’,需要给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权”。因此,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相关经验,提高间接费用和人头费用比例”。他认为,“某种程度上讲,提高人员费用的比例,就是承认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1]”
2016年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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