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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若干问题研究

2017-01-10冯晓青

当代经济管理 2016年12期
关键词:技术创新企业

冯晓青

[摘 要]研究开发是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保障,也是其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方式,因此其对企业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研究开发与企业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及专利战略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研究开发对技术转移、国家创新模式、经济增长和发展也有重要影响。我国企业研究开发存在的问题较多,为此需要强化企业研究开发管理,采取有效的对策提高研究开发能力,以获得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关键词]研究开发;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2-0011-08

研究开发是企业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方式,也是获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根本途径,还是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减少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提升企业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形成企业知识产权优势方面,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具有特殊意义,而且研究开发本身也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前提。本文拟对研究开发及其相关问题① 进行探讨。

一、研究开发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研究开发的概念和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加以理解。例如,在统计学意义上理解,科技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科学技术指标》认为研究开发是指为进行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是人们不断探索、发现和应用新知识的连续的过程。在会计学意义上,我国《企业会计通则第6号——无形资产》认为,研究开发中的“研究”是指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此外,国际组织、国外学者也从统计学或管理学等角度对研究开发的内涵作出了定义。例如,经济与发展合作组织(OECD)认为,研究开发是指为增加知识总量(包括人类、文化和社会活动)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改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性创造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三部分。其中基础研究是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物的基本原理及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目的,实验开发是指利用前述研究和经验获得的新知识,为产生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或服务,以及对已产生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做出的系统性工作。[1]在经济学上,研究开发则被定义为包含所有旨在形成或增进知识的系统性或有组织的努力,涉及知识的形成与知识、技术的生产过程。[2]

前述观点事实上已体现了研究开发对企业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国外学者即认为,研究开发公司价值包括现有资产和未来成长机会,而研究开发则能够为公司带来未来成长机会和不一般的获取利润的能力,[3]也就是将研究开发活动看成是为公司创造价值的活动。还有的学者认为,当厂商研制出新的或更高的技术并淘汰旧的技术时,原有厂商就有可能被新的厂商代替,从而使新的厂商成为新的垄断者,进而从对创新的垄断中获取短期的超额利润。[4]根据2005年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赴德国考察和培训总结材料介绍,德国企业普遍认为企业在产品技术上获得领先势,是在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保障。持续不断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是企业市场竞争制胜之必需。国内外很多实证分析表明,研究开发对于企业生产力和绩效、技术效率的提高等具有显著的贡献。如格瑞弛利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检验了1957~1977年美国约1 000家制造公司研究开发支出对生产力的影响;谢斐对1973~1979年432家美国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对其经营利润和市值的影响,都得出了类似结论。

上述研究表明,研究开发对企业的重要意义尤其体现于提高企业的技术能力上。所谓技术能力,它是指研究开发和运用技术的能力,包括对技术资源整合和技术战略能力。技术能力是创新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在自主创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技术能力是我国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源泉。[5] 企业技术能力有一个逐渐提高的过程,就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企业而言,通常需要经过从模仿能力到创造性模仿能力再到自主创新能力三个阶段。企业技术能力包括:技术与信息的引进、实现技术转移的能力;技术学习能力;生产新的技术与知识,保持技术储备与积累以及实现技术创新,创造经济效益等能力。企业技术能力具有累积性,对企业而言其发展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6]

二、研究开发与企业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及专利战略的关系

(一)研究开发与企业专利申请的关系

国内有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与发明专利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如有研究通过对杭州市2003~2006年医药制造业的研究开发投入与发明专利的相关度运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得出两者的相关系数R为0.969,由此说明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与发明专利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7]还有研究资料证实,在知识产权有效保护的情况下,企业研究开发投资的增加与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呈正比例关系,并得出结论认为在市场机制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利于激励研究开发投资活动。[8]国外学者如帕威特、埃克斯等就研究开发与专利产出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两者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帕克斯及格瑞弛则通过研究1968~1975年美国121家公司的研究开发和专利数据,发现研究开发中的人力和资金投入与专利产出之间具有显著的因果数量关系,但专利产出对研究开发投入来说有一定的滞后性,即某一年研究开发投入作用于4~5年后的专利产出。而且,研究开发经费的变化会导致专利数量的平行变化。[9]还如思科莫柯勒研究了专利与产业投资之间的关系。他通过分析市场需求在技术转变中的作用,得出上述两者呈正相关的结论。[10]

事实上,通过对大量国内外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资金的数量与专利申请的关系的考察,确实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存在高度的正相关性。例如,从1985年9月10日至2008年1月11日间,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总量为931件,其中发明专利148件,实用新型专利215件,外观设计专利568件。在研究开发资金投入方面,公司创业之初因汽车利润率较高,研究开发强度达到了10%左右。后来随着销售额的稳步增长,该数据控制在7%左右,这一研究开发强度在国内企业中属于位高之列。[11]足够而稳步上升的研究开发经费为该公司专利申请的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又如,日本佳能公司是著名的跨国公司,永不停歇的研究开发是其取得大量的专利技术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法宝。公司自1995年由御手洗富士夫执掌以来,研究开发费用稳步增长,从1995年占公司净利润的6.0%上升到2002年的7.9%。巨额研究开发投入产生的技术发明成果也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专利申请数额。多年来,公司在美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名列第二,同时居全球第二。[12] 从一般原理来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与专利申请数量之间确实应具有正相关的关系,产出能力由投入能力决定,正所谓日常生活中的水涨船高现象。研究开发活动是企业知识积累和技术储备的重要来源,[13]也是其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权的基本途径。不过,研究开发活动只是企业产生专利技术的基础,如果企业专利意识不强,完全可能存在研究开发的经费很多但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并不多的现象,上述相关性应是以企业具有较高的专利意识为前提的。②

(二)研究开发与企业专利保护强度的关系

在企业研究开发与专利问题的关系上,还有一个问题是研究开发投入与专利保护强度的关系。早在1969年,诺德豪斯利用一个简单的模式得出了“专利保护越强、研究开发投资越多”的结论。该成果也被认为是主张加强专利保护的重要文献。从各国建立专利制度以来的整体情况看,一方面专利保护强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也越来越多。专利保护强度提高是否必然会导致研究开发经费增加,以及相应的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国外一些经济学家和其他相关学者也不断进行了探讨。例如,有学者主张研究开发是一个累积性过程,加强专利保护有可能使专利权人垄断对该专利的后续开发,从而抑制后来者的研究开发投资;还有学者认为,提高专利保护期限可能刺激后来者对他人原创专利的模仿而不去进行独立的技术创新,这样就会降低专利的实际价值,甚至减少研究开发投入总量。[14]应当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与专利保护强度存在内在联系是不容怀疑的,因为研究开发投入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取得专利权,借此获得技术竞争优势,而专利保护强度的大小直接影响了企业模仿的广度和深度,从而对研究开发投入经费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三)研究开发与企业专利战略的关系

企业研究开发投资并不是简单的分配和利用企业研究开发资金的行为,而是具有很强的策略性。对此可以从企业专利竞赛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假定在某一技术领域存在领先企业和后发企业之分,领先企业先完成第一阶段而后发企业尚未完成时,领先企业在研究开发投资方面的基本策略是加大研究开发等投资的强度而尽快完成第二阶段。当后发企业已完成第一阶段而领先企业尚未完成第二阶段时,最佳策略仍然是继续加大投资强度,加快研究开发速度。[15]也就是说,企业的研究开发投资规模和时机选择需要考虑竞争对手的状况,在研究开发中适时跟踪竞争对手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成果产生的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投资的策略性还体现于对不同时期研究开发活动的动态把握上。有学者将马尔科夫链用于分析专利竞赛环境下的企业研究开发决策与投资问题。所谓马尔科夫链是指下一时期的决策受制于本期的系统状态,而与本期以前的系统状态没有关系。国外学者奥克运用该原理分析企业研究开发投资决策,认为企业研究开发投资决策只是与本期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有关,而与本期之前的研究开发活动无关。[16]显然,企业研究开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技术上的突破,提升技术能力,以此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企业研究开发决策考虑的是研究开发成功的可能性以及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

企业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和进行研究开发的动机,除了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权的直接目的外,还有更深层次的战略动机。现有实证研究成果已证实,除了保护发明和独占收益,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活动开发专利并运用专利的行为,还有更为复杂的原因,其中战略动机驱动的专利运用产生的巨大战略利益使专利具有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17]当然,从一般的理论层面分析,企业之所以每年愿意花费不菲的经费投入研究开发活动,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还来自于严峻的竞争压力,或者说竞争是构成引发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动力之一。在竞争环境下,研究开发先进技术能够获得领先者的优势,这在给研究开发领先者带来动力的同时,也给追随者带来了竞争压力。不过,研究开发领先者的优势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也很难维持,甚至很快丧失。从这里也可以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鳗鱼效应”,即侵权人迫于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不得不重视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利润和竞争优势。从这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企业研究开发必须引入专利战略思维,在专利战略的指引下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三、研究开发对技术转移、国家创新模式、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影响

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看,研究开发投入与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技术转移和外国直接投资之间均存在密切联系。国外学者曼斯菲尔德在1994年研究了美国6个制造部门的情况,结果发现美国企业对外国的投资的数量与该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成正比,制药和化工行业尤其如此。博兰斯泰特在1996年对1982~1999年间16个国家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分析进一步支持了上述结论,即美国的跨国公司对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国家明显增加了研究开发费用和技术转移的力度。[18]其实这从理论上也可以进行合理解释,因为外国公司在一国进行研究开发投资,是以获得私有产权为基本目的的,如果被投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研究开发投资产生的创新成果就无法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如果从国家层面看,一个国家的研究开发强度及其水平直接影响其创新模式。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当一个国家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时,工业企业会普遍在竞争战略中引入技术竞争,而这同时将影响国家的创新模式和路径,即以技术引进为主逐渐过渡到以自主创新为主,继而向知识输入和输出的开放式创新模式跃进。[19] 从此意义上看,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和研究开发活动对国家整个创新模式的发展都具有重大影响。从我国整体的研究开发情况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我国经济近30年以来高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从1979年到2009年,年均增长9.18%,而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相适应,我国研究开发经费也不断增长,以1995~2005年为例,年均增长率为21.19%,大大高于其他国家。但是,研究开发经费占GDP比重,在我国仍然偏低。以2003~2006年间我国研究开发投入总量及其强度为例,2003年我国研究开发投入总量1 539.6亿元,当年投入强度为1.31%,2004年研究开发投入1 966.3亿元,当年投入强度为1.13%,2005年,研究开发投入2 450亿元,当年投入强度为1.34%,2006年我国研究开发总经费为3 003.1亿元,在世界排第五名,当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则为1.42%。2007年研究开发强度上升为1.49%,但和发达国家的指标仍然相差甚远。从企业的情况看,有资料证实,我国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强度也很低。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强度为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足0.6%。[20]发达国家的经验证实,当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1%时,将难以生存,2%时勉强维持生存,而只有达到5%以上才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1]正因为研究开发投入与企业和国家市场竞争力有直接关系,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9年11月23日向首都科技界发表的讲话中指出,要把显著提高全社会的研究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个要实现的奋斗目标,特别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科技两张皮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在国家宏观经济层面,研究开发还是促进增长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技术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在经济贡献中地位不断提高,而研究开发是获得创新技术的基本形式。其实,关于科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早在1803年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和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都做过论述。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科学技术就被视为生产力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约根森、思迪俄在2000年曾以美国为例研究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结果发现:1959~1973年间,美国生产增长率源于技术进步的比例达到2/3;在1973~1995年间,技术进步的作用相对不足;而在1995年之后,技术和知识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开始超过50%,其中技术对不同行业的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升到40%~70%。[22]还应注意,研究开发经费的增加,也不必然意味着创新效率的提高和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关键在于研究开发投入的使用方式和效率。国外学者哈恩特的研究即证实,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不必然带来更多的创新,在当前专利较容易获得的专利制度环境下,过高的专利投入甚至会降低技术进步的速率。[23]

四、企业研究开发的评价指标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及其成效,可以运用一系列指标加以衡量和评判。如上述研究开发强度就是衡量企业研究开发资源投入的重要指标。现有研究成果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将研究开发分为开发环境、开发投入、开发过程、开发产出等四个环节。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可以用一定的指标加以反映。具体而言,研究开发环节评价指标包括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科研人才规模和企业技术地位;研究开发投入指标包括研究开发投入强度、科研技术人员激励措施、科研设施配套情况、政府或地方对企业资金扶持;研究开发过程衡量指标包括研究开发的风险成本控制、相关技术信息的识别和获取、研发人员技术强度、企业内部部门的沟通程度等;研究开发产出指标包括新产品和实用新型数量、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知识产权授权数量、科技(商业)秘密保护数量。[24]上述指标确实能够比较完整地揭示企业研究开发的现状和成效,因而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从理论上讲,研究开发投入的资金数量反映了企业投入的科技资源的总量,体现了企业投入科技创新的实力和水平,企业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越多,能够产生更多的专利技术。因此,经济学界一般将研究开发投入的经费和相关的专利活动作为衡量企业创新投入产出的近似指标,[25]而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人员、研究开发强度外加研究开发活动取得的发明专利等指标被视为衡量企业技术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其中侧重于发明专利的质量指标,如专利有效期、专利引证、同族专利等指标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五、我国企业研究开发现状与对策研究

(一)我国企业研究开发现状

1. 研究开发平台建设不足

研究开发平台是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实体和基础,因此其建设情况如何直接影响企业研究开发状况。随着我国自主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研究开发平台建设,不断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以山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我国以煤炭、煤化工、煤电铝和机电成套制造设备为主导产业的特大型国有企业。该企业在2009年被确定为全国创新型试点企业,当年销售收入400亿元,利税25亿元。该企业近年在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截止2010年1月拥有有效专利180项,注册商标80项。拥有完善的自主创新平台是取得上述成就的重要保障。该企业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煤液化及煤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等高级研究开发机构,同时在数十个矿厂层面建立了专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创新团队。该企业建立了以技术委员会为决策层、以专家委员会为咨询层,以技术中心为管理层,以研究开发机构和创新团队为研究开发层,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持层的复合型创新体系。[26]

然而,从我国企业设置研究开发平台的情况看,不容乐观。总体上,我国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比例不高,以2006年为例,大中型工业企业中设立了研究开发机构的只有23.2%,而设置高水平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就更少,大部分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处于自发松散状态。[27]国家统计局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中型企业中缺乏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占71%,2/3的企业没有进行研究开发活动。[28]

2.研究开发投入较少

研究与开发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获取创新成果的基础,也是取得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根本性措施。国家统计局曾对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4~2006年的创新活动进行了专门调查,其中关于企业创新经费来源,在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经费中,企业、金融机构贷款、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其他资金比例分别是82.8%、9.3%、3.4%、0.8%和3.7%,可见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等创新活动的经费主要由其自己解决。

总体上,我国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足。2005年的一项统计显示,我国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只有0.76%,而且其中31%的经费用于“以完善现有技术、拓展产品为目的的开发研究”,和发达国家2.5%~4%的水平相差较大。2007年蚌埠市的一项调查分析表明,经随机抽取的20个单位研究开发经费为14 440.3万元,总产值为952 430.2万元,年研究开发投入经费占总产值的1.5%。[29]浙江省在2007年对新评上的61家拥有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进行统计发现,这些企业在2006年的研究开发投入量为3.05亿元,占当年销售额的3.69%,但该省工商联的另一项调查则表明,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很低,不到0.2%,一般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还不到0.5%。没有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占调查企业的57.52%。[30]

另外,在行业和地区上也存在较大差距。以行业中的汽车工业为例,资料统计,在1999~2003年间,尽管研究开发支出从57.4亿元增加到107.3亿元,增长率为87%,但研究开发强度却从1.84%下降到1.32%。[31]这一数据变化表明,汽车工业研究开发投入仍存在相对不足现象。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调查表明,不重视研究开发、忽视自主创新在中小企业尤为突出。“不创新是等死,高创新是寻死”在一些中小企业中流传就是写照。很多企业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对自主创新不感兴趣。就地区差异而言,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数量和研究开发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即研究开发强度,存在很大的地区差距,经济、技术发达的省市,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经费和强度较高,经济、技术落后省市明显偏低。广西科技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调研数据说明了这一问题。根据该调查数据,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27.36亿元,其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6.6 亿元,投入强度为0.33%,大中型企业投入R&D 经费5.7 亿元,投入强度为0.41%;2007 年广西科技活动经费支出62.54 亿元, 其中R&D 经费内部支出22.3亿元,R&D 经费支出占GDP 的比重为0.37%。2008 年,代表区域最高自主创新能力水平的全区技术中心企业R&D 经费仅占销售收入比例的1.5%。[32]可见,广西企业在研究开发投入经费数量方面明显偏低。此外,在高新技术领域,也存在明显问题,我国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和国外竞争对手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企业技术创新大多集中于主流技术的小范围更新或者是对技术领先程度不高的技术开发,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专利多为序贯性专利和非独立性专利,即针对国外专利的延续专利和子专利。[33]

上述研究表明,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与研究开发投入总量及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均直接相关。从研究开发投入强度看,我国企业与发达国家3%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研究开发排名与我国国际竞争力排名不大相称,这说明我国经济增长中科学技术的贡献还没有被充分地显现出来。

3. 研究开发中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重视不够

在处理引进技术与实行二次创新方面,我国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技术引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引进、轻消化,缺乏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结果造成引进与落后之间的恶性循环。国家统计局一项资料统计显示,我国很多企业技术引进的费用大大超过用于消化吸收的费用,平均比例为6.5∶1,二战后日本这一数据则是1∶7。[34]而且,企业不大重视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没有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而过分依赖于花费较多的资金引进国外的技术。以2004年为例,我国工业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的经费支出为397.4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30.35亿元, 年均增幅为6.8%。[35] 企业过分依赖于进口解决先进技术问题的直接后果是加大了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不利于形成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2005年为例,当年我国技术对外依存度达到50%,高技术产品80%以上依赖进口,经济总量占世界4%,但发明专利只占世界1.8%。[36]

研究开发中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重视不够也体现于区域创新中。以经济发达的上海为例,在上海市各大中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中,完全由本企业的工作人员研究开发仅占33%,在引进外来技术基础上进行部分改进的占20%。对上海市企业关于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情况调查还发现,企业引进技术以引进硬件为主,单纯的技术引进不多。这种情况的负面影响是,企业占用了较多的资金用于引进,引进后对技术的消化资金难以保障。调查还发现,上海市35.6%大中型企业在引进技术后不能根据技术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引进技术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消化。[37] 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能力不足,直接影响了引进技术的使用效果。企业引进技术存在的这些问题造成的后果是花费了大量资金引进技术却无法在消化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以获取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4. 整体上企业研究开发能力较弱,缺乏核心技术

我国企业虽然整体上有很强的制造能力和较大的产业规模,但产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自给率很低,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技术产品大量需要进口。如根据湖南省对工程机械骨干企业的调研分析,该省机械工程制造业尽管在国内领先,但在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非常缺乏。与世界工程机械巨头卡特彼勒、小松制作等拥有大量核心技术相比,湖南工程机械骨干企业拥有的行业技术发明专利量只有653件,占行业世界专利申请量的1%,不及核心专利申请的2.5%。2010年2月1日至2日,时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中指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尚无法满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数量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请过专利的企业仅占4.2%。另外,在基础研究领域,由基础技术支撑的专利也多被国外所掌握。由于核心技术对于一个国家和企业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发达国家及其企业都有一套严密的制度防止其核心技术被泄露和出卖。很多事实证明,获得核心技术的根本途径是自主创新,核心技术不可能主要通过购买的途径加以获取。

在申请和取得的专利中,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在整个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中比重偏低,也反映了我国企业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事实。以《专利法》开始实施的1985年至2009年11月为例,我国的国内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数量为474.91万件,但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申请仅占总数的23.15%,绝大部分为技术含量不高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与此相对照的是外国企业和个人在我国申请的91.44万件专利中,发明专利申请占86.28%,且高新技术居多。[38]再以2010年为例,当年国内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占三种类型专利的比重为14.9%,比“十一五”初期虽有提高,但提高幅度不大,只占2%。

我国企业核心技术的缺乏则源于企业研究开发资金不足、研究开发强度低、技术储备不多、技术开发能力不强等因素。尽管我国企业已成为研究开发重要主体以及投入研究开发经费最多的主体,但企业总体的研究开发能力差,研究开发效率低,难以实现重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突破。

(二)强化企业研究开发管理,提高研究开发能力的对策

研究开发是企业创新的基本形式,而创新是企业拥有创新成果、获取竞争优势的根本。在2002年,德国宝马公司被美国产品开发与管理协会(PDMA)授予“杰出创新企业奖”(OCI)。在该奖项提出的几个条件中,“独特的创新特性和概念”就是其中之一③。 针对我国企业研究开发能力较弱的局面,需要大幅度提高我国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水平,减少对国外技术依存度,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为此,需要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1. 建立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创新平台,提高企业研究开发水平

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平台也就是企业建立的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企业建立研究开发平台,能够确保研究开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断提高技术能力。以海信公司为例,公司坚持“技术立企”战略,建立了完善的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公司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封红宇先生介绍,海信的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四个层次:最高层次是从事前瞻性的关键技术、平台技术的直接研究开发机构,该机构以获取知识产权为目标;第二层次是面向市场的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部门,是立足于市场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第三层次是对上述两个层面进行支持的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如检测中心;第四层次是量大面广的创新活动。[39]海信等公司的经验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2. 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意识和认识水平,调动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积极性

提高研究开发意识是企业重视研究开发工作,推进研究开发活动的前提。我国很多企业研究开发状况不佳,其中研究开发意识不强就是重要原因之一。为此,企业需要有战略眼光,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高度重视研究开发对自身发展的战略意义和重要作用。

3. 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

2008年6月23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上指出,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创造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著名品牌。研究开发投入是企业提高研究开发能力的物质保障,企业应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而逐渐增加对研究开发的投入规模和强度。如有资料统计,华为公司自2001年以来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少于销售额的10%,在研究与开发经费中预研经费占10%。近些年来公司每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经费都在人民币30亿元以上。华为公司的研究开发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从2002年以来其国内专利申请量一直居国内企业首位。

4. 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总体性谋划,建构技术创新体系

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建构技术创新体系,可以使研究开发活动步入规范化轨道,并启动研究开发战略,提高研究开发的层次和水平。例如,中煤集团大屯公司重视技术创新战略的构建,并建立了多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技术委员会为决策层,以专家委员会为咨询层,以技术中心为管理层, 以技术中心各研究所与其他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研究开发机构为研究开发层, 以基层科研单位为应用转化层的集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管理、专利管理、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格局。[40]

5. 在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重视企业的承担和参与,改革和优化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立项机制和实施措施,强化项目实施中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这些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于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和优化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立项机制和实施措施需要引入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在项目选题、立项和实施中,重视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需求,发挥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和立项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尽量反映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对于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中的应用开发类项目,由于其直接面向市场,在组织这类项目实施时应安排企业参加,并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形式组织实施。对于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的技术创新成果,则应针对产业技术创新链强化项目的系统集成。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产业技术战略联盟则可以对后续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实施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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