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相关问题分析——以2014年160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2017-01-10杨万浓
时代法学 2016年5期
杨万浓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相关问题分析
——以2014年160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杨万浓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国家的基本法层面较为完整的确立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然而,法律的颁布并不等于法律的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能否产生满意的效果仍有待观察。现以2014年的160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从裁判文书在不同地区、案件类型和审理程序的分布上、申请排除的证据类型、公诉机关的证明方法、法院的裁判结果和理由等方面对该规则的适用进行分析和反思。并从完善立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司法体制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排除程序;证明方法
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较为详细地界定了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且为排除非法证据专门设置了可操作的程序机制,首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然而,法律的颁布并不等于法律的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是否能产生满意的效果还仍有待继续考察。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裁判文书为基础,试图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观察和分析,以期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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