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某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分析
2017-01-09
食品安全导刊 2016年30期
2015年某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分析
祁惠玲 余 莎 焦 媛 杨 艳 刘 娟 长沙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水是生命之源,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获得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为了解长沙市某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本文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该地区2015年井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表明,2015年长沙市某农村地区井水合格率为60.65%;枯水期和丰水期的合格率分别为69.44%、51.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003,P=0.008<0.05);各单项指标检测水样合格率各有不同,其中铁和pH合格率较低。长沙市某农村地区部分井水水质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对象与方法
采集样本
选取长沙市某农村地区27口井,分别于2015年不同水期各采一次(枯水期为3-4月、丰水期为7-8月),每次采集水样4个。共采集井水样本216份送检。
方法
水质检验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判断,水样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样品。
统计学分析
用Excel表格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描述。水样合格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显著性检验水准为α=0.05,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现况调查
抽取的27口井,均采用分散式供水,部分水井选址不当,未设在地下水污染源上游或周围20~30 m内有渗水厕所、粪坑的污染源。
在抽检的27口井中,有24口井的井水用于饮用,另外3口井的井水大部分情况下不作为饮用用途,用于其他生活用途;……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