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相关研究
2017-01-07张新黔
财会学习 2016年23期
文/张新黔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相关研究
文/张新黔
2014年上半年,我国财政部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变革,其范围涉及到八项相关准则,这也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环境。本次准则改动对长期股权投资影响较为突出,牵扯到多方利益的分配和变动。经过细致的梳理研究发现其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改动的内容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的微调以及增加了其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导致其自身账面价值的变化、后续核算方法的转化趋向于多元化、合营安排的相关规定等五项重点内容,尤其是后续核算方法多元化和导致随之相关会计处理更加复杂。本文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作为阐述对象进行深入剖析,研究追加投资的情形下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权益法转成本法的特殊事项提出几点会计处理建议。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我国财政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方达到控制的情形下,其投资宜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没有达到控制仅为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时,多数为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时候对被投资方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此外该准则还规定了,控制方由于增资等可以对非同一控制下的单位实施控制时,也就是控股比例一般由50%以下50%以上时,在控制方编制个别报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应当以原先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部分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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