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河流域的国际合作和污染控制
2017-01-06古斯塔夫波夏尔特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12期
●古斯塔夫·波夏尔特
莱茵河流域的国际合作和污染控制
●古斯塔夫·波夏尔特
莱茵河(流域面积20万平方公里,流经9个国家)在欧洲的历史、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莱茵河功能多样,沿岸各国利益冲突不断,再加上环境和防洪问题,制定保护莱茵河的综合方法十分必要。莱茵河是欧洲最大的河流之一,1950年到1970年,莱茵河爆发了严重污染事件,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了有效治理。1986年,巴塞尔山度士化工厂发生火灾,下游400公里的水生生物遭受灭顶之灾。1976年,相关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分散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此事件后,保护莱茵河的综合方法逐渐转变为1987年开始制定的宏大长期政治环境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
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Rhine,以下简称ICPR)共有9个成员国。为协调使用利益并对莱茵河地区进行保护,这9个国家和欧盟委员会进行了合作。合作的关键要素是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政治意愿,以在事故、灾难和洪水过后寻求有利于所有国家的解决方案。
19世纪下半叶是德国工业化的开端。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以后,新建了大量制造企业和工厂,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相应的环保意识却没有跟上,莱茵河及其支流沿岸的很多工厂都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直接排进河中,根本没有考虑会对环境造成何种危害。日益增加的有机和无机废水污染导致沿岸国家之间的关系开始紧张。
日益增加的污染严重影响了下游的荷兰,因为莱茵河是他们的饮用水源以及灌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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