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挖潜增效 保障政法机关履职需要
2017-01-06中央编办一司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12期
● 中央编办一司
着力推进挖潜增效 保障政法机关履职需要
● 中央编办一司
一、挖潜增效是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创新的现实选择
1982年中央决定,将政法机关编制从国家机关总的行政编制中划分出来,实行统一领导、中央和省两级管理。近35年来,中央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政法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为地方政法机关增加了大量政法专项编制。
从总量看,政法专项编制现已达到相当规模,不可能再大幅增编。地方政法专项编制若加上公安现役编制和武警编制员额,总量已接近地方党政群行政编制。现有政法方面总体力量达到适度规模,基本能够满足政法工作需要。按照中央要求,地方政法机关与党政群机关一样,都要严控总量、确保“只减不增”。
从存量看,结构性缺编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在多年持续增编的同时,一些编制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被掩盖。比如,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各层级政法部门、机关与一线编制比例失衡,内设机构和警种设置过细、管理指挥链条过长、编制固化为各部门所有等。这些因编制配置不合理导致的结构性缺编问题大范围存在,现有编制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即便是增加再多的编制也难以满足需求,而且还会形成增编越多、历史遗留问题积累越多的非良性循环。
从地方需要看,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编制有“缺口”,不挖潜则影响政法事业发展。随着政法机关职责任务不断拓展、执法办案量持续攀升,涉疆、涉藏等重点地区,反恐、禁毒、消防、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还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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