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困境
——社会集体主义和个人自由主义的冲突

2016-12-28王玉峰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36期
关键词:利己个体责任

王玉峰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2.青海民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810007)

1 社会集体主义的主张和行为规范

集体主义是指一切言论行动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最高标准的思想,它的科学内涵是:(1)社会利益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以社会的集体利益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2)在保证社会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要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尽可能保证和满足成员的个人利益。(3)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发生矛盾,申斥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

这个内涵揭示了个体的行为规范必须以社会利益为目标,个体收益的实现是以社会利益的实现为前提的,即主张“大河有水小和满”。这里的社会利益是个宽泛的概念,涉及的范围是最大的,既包括所有社会参与成员的正当收益,也包括未参与者将受到的影响,即经济学提出的外部性问题。以社会利益的实现做为规范个体行为的依据,将个体纳入到整个社会环境当中,即便是具有独立决策的个体,也必须要考虑其行为本身有可能与社会发生的一系列关系,进而对这种关系导致的结果加以权衡。这里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个体独立的行为都不可能是在完全真空的条件下开展的,这种独立性具有相对的含义,即其行为不受外来力量的安排。这里的外来力量一般指利益相关者之外的力量,由于存在利益博弈,所以,利益相关者会通过契约或者退出机制等对个体行为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而利益相关者之外的力量难以对个体行为施加显著影响,但是集体主义的主张,将利益相关者的范围扩大化了,凡是个体行为导致的负的外部性都不符合集体利益的主张,这样,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必然要成为约束个体行为,考量个体收益的必然指标。只有符合社会收益原则的个体行为,才会被赋予相对的独立性,并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样的分析,本源地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主张企业的社会属性,“企业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虽然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了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并允许独立的经济行为,但是从不否认企业的社会属性。企业的角色和主体资格,实际上是客观的、独立的,只是社会角色和经济角色凸显有差异。虽然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企业越来越具有经济属性,但是市场体制从没有也不会否认企业的社会角色。”(王玉峰,企业的社会觉得和社会责任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4.20)主张企业必须承担企业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由阿奇·卡罗尔1979年提出)。以个体和社会不可分割的关系来阐明个体行为结果不可能完全独立,进而主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从长起来看,这样的主张迎合既市场化程度和个人自由主义都比较盛行的西方,也符合具有传统东方文化特质的中国。

2 个人自由主义的主张和行为规范

个人主义是一种道德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哲学,认为个人利益应是决定行为的最主要因素,强调个人的自由的重要性。个人主义反抗权威以及所有试图控制个人的行动,尤其是那些由国家或社会施加的强迫力量上。因此个人主义直接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社会或共同体之下的集体主义。

这个内涵揭示了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之下个体行为的依据,主张个体行为的独立性以及由此形成的收益风险的独立性,认为市场机制已经对个体行为选择做出了约束,利益相关者的干预,已经使个体行为完全尽责,同时实现资源的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关键是如何建设并维系好良好的市场秩序,有序竞争是确保个体收益趋向与社会收益并最终实现社会目标的保障,主张“小河无水大河干”。这里的收益局限为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并且将利益相关者作为所有社会因素的全部代表,认为只要满足了投资者、债权人、股东、管理者、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等参与个体行为并受其影响的群体利益,企业的责任就已经完备。“极少趋势,比公司主管人员除了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米尔顿·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刊登题为《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米尔顿·弗里德曼《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将企业的应尽责任具体并明确化,只考虑了和个体行为具有显性关系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企业必须为之负责的对象,而忽略了和企业具有隐形关系的社会也应该会受到企业行为的影响,进而有权利要求企业对其负责。

这样分析,将企业责任的范围、内容和收益主体明确化,一方面,使得责任的履行受到强有力的监督,另一方面,市场风险和退出机制也将使企业的行为显得谨慎。“法制框架下的企业被认为是经济组织,具有组织资源,承担风险,满足需求,追求利润的特点。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追求利润的目标受法律保护,即凡是合法的利润,都受到认可。作为替代市场进而完成资源配置的企业,必然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为鼓励企业,就需要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有效的激励措施便是利润。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利润观,即认为利润是企业承担风险的回报,这里所描述的企业是完全意义上的经济组织,其所有行为都以投入——产出分析作为基础,企业所有的行为也是以投入产出关系来衡量,进而形成对企业自身的理性评价”。(王玉峰,企业的社会觉得和社会责任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4.20)认为,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和契约约束,使得企业行为必将符合社会期望,进而增进公共福利的增加。

3 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社会集体主义和个人自由主义的冲突

企业本质上来讲是个经济性组织,在古典经济学的视角中,追求利润是企业唯一且持久的动力,也是企业这个特定的组织存在的唯一理由。不管是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在正在崛起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对企业行为的评价凡涉及利润方面,则由市场来完成,凡涉及社会责任方面则由企业伦理来体现。而市场的发展已经对企业利润的追逐方式有了显著且强制的规范和约束,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首先确立了企业的“理性人”的身份,再次,确定了市场秩序,明确了企业“理性”行为的边界,以市场角度来评价企业行为的机制已经相对健全。但是,这种视角完全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解为是企业的“道义体现”,不是其追求的目标,也不应该赋予企业这样的职责。因为古典经济学关于对利己和利他行为的论述已经确定这样的论调,即:利己促进利他。这两个目标其实不应该被分裂开来,利己的动机必然导致利他的结果,而这种方式比以利他为目标更为有效。于是,企业以利润为目标,便有了合法且合理的理由,而古典经济学对于利己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利他并未说明,于是这种行为的安排导致的结果具有两重性,第一,确实利己促进了利他:第二,利己和利他的严重不平衡。因为作为一个具有“理性”特征的主体,为实现自己的极值目标可以确立利润最大化的假定,同时用“企业价值”这个概念来表述,而对于利他,虽然会有这个必然的结果,但却不是以本愿的目标来实现,是行为的必然结果而非目标的必然结果,也即,如果将上述的观点反向思考,这个结果会更加明显,利己(目标)会导致利他(结果),但利他(目标)必然会影响利己(结果)。所以古典学派这个机理的建立,本身就使得利己和利他具有不平衡的地位,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追求,会使得企业把本应内化的成本予以外化(负的外部性),转嫁给社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实践过程中,出现健康的企业和病态的社会也就不足为奇,更为明显的结论是,如果以长期作为研究视角,病态的社会难以支撑健康的企业,利己与利他的不平衡必然最终影响利己的结果。

这里,社会的集体主义思想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和整体收益就与个体的自由主义所追求的各自目标和单个收益形成矛盾,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要求和企业对自身收益的追求无法必然地保持耦合,从认知层面,所持立场和角度都无法使双方达成一致。于是,社会角度认为企业的发展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让社会承担了很大的成本,但收益却在企业内部分配,而企业角度认为,是企业繁荣了市场,增加了社会财富,促进了文明进程,理应受到社会的保护和支持。

4 企业社会责任保障机制的构建

无论是从哪种认知出发或者秉持哪种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以及企业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的愿望都能在企业和社会层面上达成一致。企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是严重彼此依赖又彼此影响和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必然要求企业和社会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于是社会责任就成为企业与社会加强联系,并优化关系的纽带。

明确企业的社会角色及社会属性。作为封闭系统的企业自然具有独立的财产边界、独立的行为边界和独立的利润边界,但是作为需要从社会获取资源输入并且向社会输出产出的开放的企业系统,其独立的财产、行为及利润必然会对社会产生相应影响。而作为内部具有相对封闭性的企业行为理所当然地服从于外部具有相对开放型的社会要求。(王玉峰,企业的社会觉得和社会责任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4.20)企业是市场主体,但同时更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明确企业的社会角色就是要主张企业的社会功能,从纯粹的市场主体,转化成为社会主体,并通过市场安排行为的理性个体。

全面衡量企业行为的社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难以追溯的根源之一是企业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难以全面衡量,即外部性的确定并未成为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积极的社会影响(正的外部性)会被社会刻意弱化而使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消极的社会影响(负的外部性)会被刻意扩大而使企业发展遭受病垢。原因之一,是社会问题往往不是以明确的个案或者个例出现,带有整体性,很难明确分割,再者,社会问题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缺乏确定的权益追溯主体,同时难以明确界定企业行为和社会影响之间明确的因果关系。只有全面衡量了企业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才能明确社会成本,使得对企业应尽责任的追溯具有确定的依据。

让社会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在收益分配中,债权人、员工、投资人、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分配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受市场契约的强力约束,但是社会收益却往往是通过附带的方式体现,如增加地区税收、雇佣劳动力等,应将社会也作为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主体之一,以社会发展基金或社会治理公益的方式,全面体现社会也是参与并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应当有必要的反补来促进两者的互动与平衡。

社会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企业行为的评价基本是通过市场来完成的,退出机制和资源的理性流动就完成了对企业的考核。但是,社会也应当成为衡量企业行为的主体,一方面体现社会本身对企业的选择,另一方面也明确企业自身与社会关系的优良程度。以企业的社会性贡献来赢得社会认同,并以此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先选择。对企业行为的现行评价往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代表来完成,但是缺乏社会性因素。虽然,政府能够在最广泛层面上代表民众和社会的意愿,但却是这种最广泛层面的代表难以明确表达特定区域民众的社会期望,社会参与企业评价乃是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将特定的企业和特定的社会民众相联系,才能体现对企业社会责任针对性的诉求。同时,以这种评价作为特定社会对企业进行选择和保护的依据,受社会欢迎被民众爱戴,必然成为具有排他性的因素,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吴知峰.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起源、发展与动因分析[J].企业经济,2008,(11).

[2]王晓珍,汤丽萍,贾娇娇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J].江苏商论,2009,(10).

[3]杨自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6).

[4]章辉美,张坤.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思想和实践基础[J].求索,2009,(10).

[5]王漫天,任荣明,胡贵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反思及启示[J].现代管理科学,2009,(11).

[6]赵建梅,戴锐.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若干问题探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9,(11).

[7]酒井正三郎,高纹.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评析:理论和现实[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05).

[8]邵兴东.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研究[J].开发研究,2009,(05).

[9]戴继翔.论企业社会责任框架下的分配正义[J].江苏社会科学,2009,(06).

[10]高峰.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缘起与演变[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6).

[11]邹成勇.企业社会责任若干问题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09,(22).

[12]郭丽.论企业社会责任[M].武汉:合作经济与科技出版社,2010,(9).

[13]庞世伟,吴学臻.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底蕴[J].理论月刊,2011,(12).

[14]焦晓波,孔大超.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证研究动态[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1).

[15]罗萍.资本逻辑视域下的和谐社会建构之路——对和谐社会之路的经济哲学探析[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1,(10).

[16]刘敏.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传承和理论建构[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6).

[17]惠宁,卢月.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与分析方法的演化[J].学术评论,2012,(01).

[18]韩小荣.论查尔斯·汉迪的企业社会责任思想[J].前沿,2013,(17).

[19]王玉峰.企业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4,(20).

猜你喜欢

利己个体责任
“利己”二面
利他,是最高形式的利己
利他,是最高形式的利己
使命在心 责任在肩
个体反思机制的缺失与救赎
期望嘱托责任
忠诚 责任 关爱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