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SDC模型的民用飞机供应商 评估和监控准则研究
2016-12-23刘建方孙景华陈一可LiuJianfangSunJinghuaChenYikeHuaHui
刘建方 孙景华 陈一可 花 卉 / Liu Jianfang Sun Jinghua Chen Yike Hua Hui
(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 201210)
基于ASDC模型的民用飞机供应商 评估和监控准则研究
刘建方 孙景华 陈一可 花 卉 / Liu Jianfang Sun Jinghua Chen Yike Hua Hui
(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 201210)
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民用飞机研制模式下,供应商的选择和监控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民用飞机项目的成败。从供应商机载软件的研制资质、经验、体系规范和资源等角度出发,建立了供应商机载软件研制能力(Airborne Software Development Capability,简称ASDC)模型,并结合具体机载软件项目的技术要求提出了一套确定供应商评价和监控准则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对ASDC模型向系统/技术/价格/质量/服务层级扩展,就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民用飞机项目供应商选择和监控准则。
机载软件;供应商评估;供应商监控
0 引言
民用飞机的研制具有零部件众多、投入高、风险大、项目周期长等特点。基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当前民用飞机项目普遍采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研制模式。在这种研制模式下,主制造商承担总体和系统方案定义、系统集成等工作,而将零部件、机载设备的设计制造分包给供应商。以波音787项目为例,波音公司作为主制造商,负责总体定义和系统集成等核心工作,工作份额只占总量的35%。而机体部件研发和制造任务则更多地分包给全球各地的供应商,以期转移风险、降低成本[1]。
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研制模式下,对供应商的评估选择和监控决定着整个项目的成败。波音787项目五次推迟首飞、延迟三年半交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供应商协调和管理出现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