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如何保大病——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模式聚类分析
2016-12-22方鹏骞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9期
关键词:基金
■文/方鹏骞
大病医保如何保大病——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模式聚类分析
■文/方鹏骞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安排。近日,笔者通过对13个地区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起付线、补偿比例、基金结余指标,运用系统聚类方法进行样本分类,将各地大病保险政策模式归纳为7种类型。结果表明,采取中高标准筹资,设定高起付线,按个人负担的额度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可较好地实现“保大病”的宗旨。

13个被调研地区2015年大病保险政策及运行现状
主要模式特点及比较
根据系统聚类分析的结果,可将各类地区的大病保险政策模式划分为7种类型。
高收高槛低支型。以北京市为代表,特点是高筹资水平,筹资比例为当地基本医保基金的5%,绝对筹资额度超过每人每年50元;高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在较严格控制受益面的情况下,支付比例却不高,人均补偿仅1万元左右。这与其经办模式有关。由于北京的居民大病保险是由人社部门直接经办,大病保险基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独立核算。若大病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入;若大病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当年筹资的50%时,人社部门将降低下一年大病保险基金的划拨比例。由此可见,经办机构控制大病保险基金赤字的动力远大于防止结余过多的压力,高筹资、低受益面、低支付,可有效防止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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