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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1—2015周期教师学分登记分析与培训思考

2016-12-15刘兵丰

教师·上 2016年11期
关键词:培训教师

刘兵丰

摘 要:学分登记,作用于教师,服务于教师培训,目的于教师终身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分析一个登记周期(五年)的教师学分,了解教师的继续教育学习状况,掌握一个地区的教师培训概貌,发现其中的优点和不足,分析原因,探究新背景下教师培训工作的突破口和发展策略,以分促学,严登记,细管理,统筹规划,开拓创新。

关键词: 教师;学分登记;培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2011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明确指出今后五年将对全国一千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2011年11月,湖南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61号),办法规定,“凡取得教师资格、现在我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中学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随后,湖南省长沙市(以下简称“长沙市)教育局也颁发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2〕103号),启动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的学分登记工作。

一、在2011-2015周期内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学分情况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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