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我国第四方物流平台赢利模式的影响
2016-12-13杨威吕晨李莉
中国流通经济 2016年12期
杨威,吕晨、2,李莉
(1.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市300071;2.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市300384)
“营改增”对我国第四方物流平台赢利模式的影响
杨威1,吕晨1、2,李莉1
(1.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市300071;2.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市300384)
2012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物流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上升,成本也随之提高,利润摊薄。然而研究发现,“营改增”政策实际上更有利于那些科技含量高、经济附加值大、人力成本低的物流企业,而其中政策红利获得最多的就是第四方物流平台企业。“营改增”背景下,物流业各参与方对税收产生了新的需求,正是这种新的需求给第四方物流平台带来了巨大商机。“营改增”背景下,第四方物流平台为更好地提高赢利水平,服务更广泛客户群体,可构建N个货主企业+1个第四方物流平台+N个中小物流企业的“N+1+N”赢利模式。第四方物流平台“N+1+N”模式的本质在于,重构物流行业内部企业间利润与税收结构,并最终带来物流行业供应链与价值链的重新组合。这种模式的构建有利于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全面对称,保证票据流真实可靠,不仅为各参与方创造更加公平的商业环境,而且为“三流”一致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我国税务部门相关征税活动的开展。
“营改增”;第四方物流平台;赢利模式
一、引言
自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就成为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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