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聆听、演唱、创作三部教学法探究
2016-12-09李德先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10期
【摘 要】 音乐课程应采取聆听、演唱、创作三部音乐课程教学法,激发学生倾听的兴趣,让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感受艺术之美;培养学生唱的习惯,在唱齐歌曲中感受音乐之和;以音色演绎法、情感演绎法唤醒学生创新和创作的思维,在唱美歌曲中表现音乐之韵。
【关键词】 音乐;课堂教学;聆听;演唱;创作
音乐家冼星海说过:“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而唱歌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我们每位音乐工作者应该做的是:假如音乐是清泉,就让它流的更欢,假如音乐是熔炉,就让它烧的更旺。让学生更好地接触音乐,更多地参与音乐,让音乐成为学生人生中最大的快乐与享受。笔者认为,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是通向美妙歌声最便捷的道路。在长期的音乐教学实践探索中,笔者深深地体会到聆听、演唱、创作三部教学法对提高学生音乐学习和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效果非常明显。
一、聆听
聆听是要激发学生倾听的兴趣,让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感受艺术之美。新《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在音乐教学实践中,首先要打开学生的耳朵,激发学生对音乐聆听和欣赏的兴趣,言外之意就是让学生在学习唱歌以前先静静地聆听和欣赏歌曲,让他们在听赏歌曲的过程中充分感受歌曲的美妙、体验歌曲描绘的情绪、理解歌曲的意境、熟悉歌曲的旋律,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使得学生在求知、探究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最终为学好歌曲打下良好的基础和铺垫。……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