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企业现金流量表浅析
2016-12-09何煜辉
财会学习 2016年23期
文/何煜辉
融资租赁企业现金流量表浅析
文/何煜辉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但融资租赁行业是认定为金融行业还是非金融行业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融资租赁行业在进行账务处理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存在重多疑惑和问题,尤其是现金流量表在融资租赁企业编制中更是各色各样,缺乏统一标准,问题突出。
现金流量表;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

截止2016年9月底,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约为6392家,其中上市或挂牌的融资租赁公司10余家,融资租赁业已然发展成为除银行和信托的第三大金融行业。然而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金融属性尚无明确界定,融资租赁企业也都按照非金融企业的编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众多融资租赁企业因外部融资、股价管理、业绩考核需要或会计人员胜任能力不足等方面原因,在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上,因《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制度、规定无明确的规范而任意编报,尤其是在现金流量表的编报上问题丛生,如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的区分,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区分,收回融资本金和利息现金流入列报的区分,偿还对外融资本金及利息现金流出列报的区分,这些问题造成的结果已经严重影响了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现金流量情况的判断和决策。
一、融资租赁企业现金流量表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的区分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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