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问题研究
2016-12-09朱振
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朱 振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合肥 230022)
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问题研究
朱 振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合肥 230022)
阐述了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中资源短缺、地域不均衡、人才流失严重等现状,结合调研数据分析了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成因,即公共资源配置的地域差异、法官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法官待遇偏低,提出了提升基层法院法官各类待遇、适时调整法官职数、强制建立不同地区法官间的定期交流制度、完善基层法院法官管理制度等建议,以利合理配置基层法院法官资源。
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剪刀差”
法治社会中,法官资源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组成部分,是司法资源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合理配置法官资源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资源便十分重要,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然而,在现实中,我国基层法院法官资源的配置由于地区差异、比例分配失衡等原因,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剪刀差”[1],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基层法院法官资源配置现状
(一)基层法院法官资源整体短缺
依据我国诉讼立法的规定,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审基本上都在基层法院[2],基层法院审判案件的数量非常庞杂。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法官审判的案件更是逐年递增。笔者曾到F市某县法院进行调研,发现该县基层法院共有工作人员186人,而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仅为80人,一线办案法官的比重及数量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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