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生”课程“情感与态度”目标教学探析
2016-12-06吴炳莽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吴炳莽
(福安实验小学南湖校区,福建福安355000)
小学“品生”课程“情感与态度”目标教学探析
吴炳莽
(福安实验小学南湖校区,福建福安355000)
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情感与态度目标的有效落实,在目标设定时要讲究三维:集体、个人、人类,实施载体构建要讲究三性:体验性、生活性、渐进性,目标达成评价要讲究三多:多主体、多方法、多尺度。
品德与生活;情感;态度
《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品德与生活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鉴于此,品德与生活课程要求达成的“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四个方面的目标中,情感与态度目标应位于首要位置。正如特级教师胡云婉所认为的:正确的情感与态度目标是品德课的灵魂,是评判品德课是否优质的重要标志,应置于三维教学目标之首。然而,当前品德学科对情感与态度目标落实存在目标设定不合理、实施载体不恰当、评价引导不科学的问题。近几年,笔者结合“品德学科课堂教学有效性“课题研究,对情感与态度目标的落实进行探析。
一、“情感与态度”目标设定讲究“三维”
评判情感与态度目标是否准确到位的依据是课程标准。课程标准中对情感与态度总目标作了三条纲要式的表述:一是爱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二是珍爱生命,热爱自然,热爱科学;三是自信、诚实、求上进。这三条纲要式表述反映了集体的情感体验、人类的情感体验、个人的情感体验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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