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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或将成为风口的猪

2016-12-02耶基胜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6年11期
关键词:人身险保险公司销售

耶基胜

互联网保险或将成为风口的猪

耶基胜

“互联网助力保险,将会形成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风口”。在全面深化保险改革和互联网化浪潮的“双动力”推动下,保险业呈现出难得的投资机遇,将进入创新发展的时期,尤其值得关注是互联网+保险,正在逐渐生成具有巨大潜力的成长空间。

“互联网+”保险模式日渐清晰

互联网保险是在社会科技进步基础上衍生的金融新业态。从趋势看互联网保险将可能颠覆传统营销思维和传统营销渠道,或将会取代网点与人工销售保险的行为。未来互联网保险将从两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在现有存量保险市场,互联网保险作为新型的渠道介入其中,占领渠道与份额;一是开发新型保险市场,在某一具备丰富经验和大数据垂直业务领域,设计并销售新型的保险产品。由于保险涉及的场景很多,成长的空间将很大。

近年来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处于大刀阔斧的改革中。互联网兴起和其所具备的优势,正好契合金融改革的需要,互联网迅速渗透金融行业,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运营模式。不过金融领域各子版块被互联网渗透的程度各不相同。目前在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领域中,银行、证券由于金融改革力度较大最先受互联网冲击,如网贷、第三方支付、众筹证券、互联网经纪业务等早已进入野蛮生长。

保险行业由于受到牌照管理严格控制,所以触网过程有所滞后。随着国家最高层面确立了“互联网+”的行动方针,保险行业也正在被互联网快速改变。数据显示2014年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8.9%。互联网保险平台正在加快行业布局的脚步。

就目前来看我国互联网保险公司已有经营模式,大致分别为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电商平台、专业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专门的网络保险公司四种类型。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基本都拥有属于自建的网络销售平台,如中国人寿的“国寿e家”、中国平安保险的“网上商城”、“万里通”,以及泰康保险的“泰康在线”等。

就电商平台来看,目前淘宝、苏宁、京东、腾讯、网易等电商平台均已涉足保险销售。按照险种分类主要涉及有汽车保险、意外保险、健康医疗保险、少儿女性保险、旅游保险、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等大类。

专业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中介,以及兼业代理公司建立网络保险平台,提供保险服务。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平台主要有优保网、慧泽网、中民保险网等。而具有保险牌照的专业网络保险公司,目前有2013年由“阿里、腾讯、平安”联合成立的众安在线,也被称之为“三马”保险。

相比较而言四种模式各有利弊:保险公司虽然具备产品设计能力和牌照优势,但是自建网络平台缺乏流量优势。电商平台和专业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站,虽然具备流量优势,但是在保险牌照、产品设计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目前虽然具备牌照和流量优势,但是营业范围还比较狭窄,仅局限在保证金责任保险方面。

在国内互联网保险的四种运营模式中,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相对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具有更高的流量,发展互联网保险更具优势。市场因此认为未来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巨头,或将从这一类别的公司中诞生。

互联网经济 孕育保险“蓝海”

2013年2月,中国保监会批复“阿里、腾讯、平安”共同投资,设立我国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允许其开展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标志着我国保险业与互联网融合实现重大突破。该公司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销售和理赔服务,产品包括虚拟货币失盗险、网络支付安全保障责任险等。与一般保险代售的互联网保险公司相比,“众安在线”以互联网思维结合大数据,设计服务于互联网经济的保险产品。能够因地制宜在线提交理赔申请、提供证明材料等,实现“保险设计—保险销售—保险理赔”一体化、互联化的保险服务。

除了上述所说的虚拟财险方面,“众安在线”在互联网电商产品与实体经济结合领域,业务创新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13年“众安在线”联合淘宝,推出国内首款网络保证金保险——“众乐宝”保证金计划。旨在为加入淘宝消保协议的卖家提高履约能力提供保障。在其带动下互联网衍生财产相应保险需求得到了开发,虚拟财险孕育并形成令人遐想的保险“蓝海”。其险种分为损失险和责任险。损失险标的物是游戏装备、游戏币以及游戏账号等,发生损失的时候,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虚拟财险因为系统意外还而衍生了责任险。

保险网络化与网络化保险互为依托,通过利用数字化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提供保险各个环节服务,使保险信息咨询、保障计划设计、投保核保缴费、承保信息查询、理赔给付全过程网络化。我国互联网保险险种分为人身险、财产险。借助于互联网创新保险,人身险细化为理财型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旅游保险;财产险衍生进入了汽车保险和家财险两大险种。互联网而生的电子商务,则产生了第三类创新性保险,如购物运费险等。还有因传统寿险网络化也在创新人身险种。

与国外对比我国保险网络化销售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人身险方面美国在线购买的比例2012年已经达到了8%至11%,为我国的4到7倍。财产险销售领域的差距更为巨大,以汽车保险销售为例,我国车险网络销售比例只有1%左右,而美国已经达到了30%至50%;英国达到了45%左右;日、韩两国达到了41%和20%,是我国的几十倍。以此推演未来我国的互联网保险销售空间巨大。

互联网保险的集中形态渠道网络化。丰富的产品形式体现互联网保险蓬勃的发展态势,对传统保险渠道产生强力冲击,无论是传统人身险还是财产险,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化销售,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规模为291.15亿元,占行业整体保费收入只有1. 7%左右。但是在增长速度方面十分惊人,2013年达到232%,2014年达到了174%,互联网保险正呈高速发展之势。

大数据 可穿戴设备将形成保险竞争力

与互联网相伴相生的大数据带来的信息与数据,正在产品设计方面助力保险发展。结合多维数据描述目标的性质,网络化+场景化将对保险标的产品定价提供支持。以正在撬动互联网车险的OBD和UBI产品为例,一般车险需要经历保额定价、车型定价、使用定价过程。我国当前车险市场仍然处在保额定价的阶段。但借助了互联网生成的大数据,将可能带动车险直接跨越车型定价进入使用定价。即依据驾驶者的具体行车行为,对车险进行定价。车联网的发展将提供全方位行车数据信息,为直接跨入使用定价奠定基础。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保险市场道德风险问题,激励并改善人们的驾驶行为。

UBI(User Based Insurance,基于用户的保险)和OBD(On-Board Diagnostic,作为车载诊断系统)是车联网的两大支柱。而车联网的兴起和逐渐普及,是车险使用定价的基础。UBI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依赖于汽车上的里程;二是基于GPS记录的里程与车辆的驾驶时间;三是基于收集来自车辆的其他数据,如速度、行车时间、驾驶行为、行驶距离、时长等。后两模式被称为基于车载信息系统的用量保险。OBD针对车辆本身的行驶条件,对汽车搭载的硬件、软件等进行监控和记录。基于以上两点能够对行车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更好的把握,为实现差异化的使用定价提供坚实基础。

互联网在改造保险业的同时,也改造了传统实体经济,衍生新的保险需求。互联网经济逐步派生相应的保险需求,例如财产险种会派生出损失险和责任险。冲击传统保险险种渠道。无论是传统人身险还是财产险,通过大数据进行趋势性分析,都可以进行网络化销售,体现互联网经济发展新态势。

互联网大数据主体交易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将激发消费者对衍生交易的需求,拉近消费者与衍生交易的距离。比如在传统旅行交易场景中,客户对意外险需求并非刚性,但是在互联网场景中,客户进行机票、酒店等预订的同时,就会激发这部分需求。携程等互联网旅游(公司)网站销售旅行意外险,可以细化到一人、一天、一次标准化设计与定价。使得财产保险、理财险相对于人身险等长期险种,更易实现简单化、标准化设计,适宜互联网销售。其中尤其以汽车险为甚,目前我国汽车险销量由于条款更简单、标准化,不断将交易“去中介化”推向极致,2015年网上销售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已经达到50%以上。

可穿戴设备及互联网电子病历,将推动互联网人身险市场的加速扩张。可穿戴设备产生数据信息的含金量,已经悄然引发业内激烈竞争,将有助于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人体生理指标和行为模式,克服人身险信息不对称性。相关指标经过长期积累形成大数据,对判断投保人身体状况、可能发生意外的几率,形成监控指导,为精确化人身险定价提供坚实数据基础。目前,互联网电子病历因医院信息电子化较为迟滞,虽然还停留在信息冗杂,互联互通局部停顿。但经评估今明两年投保人健康状况的数据,将会引发人身险市场需求端的井喷式“哄抢”,已经潜身其中的投资者都会有不菲的收益。

综上所述无论是人身险还是财产险,都需要高度重视大数据采集与集中开发,从而实现多维度对保险产品的碎片化设计,实现简单化定价。目前保险公司自建互联网营销平台,或电商销售平台,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等兼业代理机构,根据保险人授权的范围代办保险业务,收取代理手续费具有高转化率特性,为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用户所接受,淘宝、京东、苏宁、腾讯都开辟销售模块,预计人身险、财产险网络化销售,将出现新的空间。

多方场景驱动 互联网保险渐入佳境

从国家政策面,发展互联网保险不断走向正轨。2011年8月《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鼓励保险电子商务发展。2014年4月《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保险是通过移动通信技术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相关业务,人身保险以总公司名义经营互联网保险,实现集中运营和管理。2014年12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突破经营区域限制,明确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保险机构及第三方平台退出管理。

我们认为保险发展互联网化恰逢其时,还基于以下现实环境的分析。个人险销售曾经是保险销售的重要收入来源,然而银行业与保险业合作模式受制于银行,由银行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暴露保险营销员与银行权责不明、关系不顺、人员大进大出,稳定性较低等弊端。加之监管部门对银行代理渠道诸多限制,保险公司盈利难以突破。借助于互联网“去银行”第三方,保险公司可谓已等待多时了。

作为计算复杂的金融产品,保险消费者既对保险产品理解存在隔膜,又不甚全面了解自身保险需求。而互联网保险具有条款简单、交易便利、保费低廉,容易标准化优势。以车险产品为例,场景化和支付便利,更容易达成交易。客户的疑惑与咨询越少,说明保险模式越适合需要。保费低有利于降低客户敏感性。第三方支付使交易更加便捷。

从保险需求变化来看,互联网保险正在渐入佳境。这一判断与80、90后一代逐渐成为的主体受众相关联。以寿险为例一方面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加剧,合理分配财产日渐成为80、90后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保险具有先天理财税收优惠等优势,使保险已经从被动销售转化为主动需求的金融产品。80、90后对网络金融接受程度较高,逐渐成为拥有社会财富主力,对于风险具有较高容忍程度。作为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他们带来了新生代网络消费的需求和习惯,已经养成对互联网高度依赖,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娱乐、购物的习惯,成为中国社会消费的中流砥柱。多方因素驱动他们的保险需求从“被动销售”转变为“主动需求”。

怎样发现那只“猪”

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于“渔”。互联网保险将成为风口的“猪”。哪家公司将成为互联网保险的“猪”呢?我们认为在选择上市公司方面,应当着重把握关联性与成长性。以“用友软件”为案例,其长期专注与汽车数据产业链研发,实现了行业专业化定位。其参股的“精友时代”深耕整车数据库、配件数据库、二手车数据库,以及车型风险数据库。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涉及汽车保险方面的数据处理,基本都使用“精友时代”的方案和服务。2015年已与多家汽车制造企业开展合作。未来将在车险产品差异化定价中凸显作用。通过庞大客户群体提供管理、财务、税务等服务,具备了庞大用户体量基础,具有较好客户粘性,有望实现预期收益盈利,获取保险业务可持续变现,成长为千亿级别的行业龙头。

“四维图新”以汽车导航为入口,已经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腾讯移动端的应用流量将激活其数据活性,未来有望成为“内容+数据+服务”全方位车联网企业,完善车联网业务领域,开展基于汽车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同方股份”通过参股进军保险业,以IT业务以及能源环境业务为主线,2014年成功收购海康保险50%股权,逐步打造公司金融平台,实行了“技术+资本”的战略布局。公司资本市场投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以金融服务为资本运作平台,公司有望实现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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