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明责任论纲*
——对民事证明责任基本问题的认识
2016-12-02潘剑锋
政治与法律 2016年11期
关键词:标准
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民事证明责任论纲*
——对民事证明责任基本问题的认识
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证明责任制度在民事诉讼证明制度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与证明对象、证明标准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对证明责任基本问题的准确认识和把握,是建立完善的民事诉讼证明体系的基础。正确认识免证事项中已决事实预决力、证明责任中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的关系、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确定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对正确设置和运用相关证明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证明责任;证明对象;预决力;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
证明责任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在证明责任的确定方面,它涉及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在证明责任的分配方面,它涉及认识论与价值论的关系;在证明责任的内部关系方面,它涉及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的关系,同时,证明标准的确定与证明责任两者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实践中,在证明责任的运用上,它涉及证明对象的确定、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要求、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以及法院对证据的判断等审判的各个环节。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证明责任制度被西方学者认为是证明制度的脊梁。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学研究的进步,证明责任的相关制度在我国法上得到初步的体现,司法界在实务中也运用证明责任制度处理案件的事实确定问题,法学理论界尤其是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证明责任的认识也逐步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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