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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2016-11-22

就业与保障 2016年9期

劳动就业

福建省出台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脱贫

近期,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精准就业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脱贫。

一是将扶贫对象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体系。目前福建省就业困难人员界定的政策依据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具有福建省户籍,在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六类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参照享受的具有福建省户籍,在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三类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通知》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让其享受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资助等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将更好地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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