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愿或不愿它『都在那里』
2016-11-22林萍姗
就业与保障 2016年9期
林萍姗
加班:愿或不愿它『都在那里』
林萍姗

加班,是许多“上班族”心头的“创伤”,白天忙碌得精疲力尽,本该下班回家休息的时间又不得不因公事报废。许多企业的“加班文化”十分兴盛,“熊熊烈火”般烧得人心力憔悴、苦不堪言。加班是否可以避免?大众对加班的接受程度如何?企业对员工加班又持以怎样的态度?且听“加班族”们怎么说。
“加班是企业无能的体现”
小也(化名)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媒体出版行业的新媒体运营兼编辑工作。在职期间,小也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为早上九点至晚上六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每天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长,小也可以接受。
然而,按部就班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小也发现自己的工作量越来越多,上级经常给他分配超出工作时间外的任务,有时本不该他完成的事情也成了他的“义务”,小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一切料理清楚,否则本就微薄的工资会被狠狠地扣上一笔。
“我的公司主要负责一个在线访谈节目,考虑到运营效果,一般放在周二晚上20∶00开始,所以周二无可避免要加班。中午的时间赔进去,晚上做完节目还要开会总结,到家就将近凌晨了。同时,因周末审核人员较少,公司要求在周五之前必须准备好周末两天的内容,也会导致工作时间延长。此外,公司常会让我们做一些意义不大的事情,占据我们很多时间。”小也告诉记者,现在他已经习惯了加班的生活,但是他对加班很不解,一度质疑加班真的有必要吗?……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