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平衡
2016-11-18杨业启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建筑
杨业启
大遗址占据我国自然文化遗址中相当大一部分,但目前国内从大遗址概念的界定到保护体系的建立均尚属空白。本文将从我国现有的大遗址保护与开发的相关状况入手,分析目前我国在大遗址保护上所存在的不足之处,与欧洲的大遗址保护方法体系进行对比剖析,揭示出我国在大遗址保护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尝试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遗迹动态保护体系框架,找出更好地保护自然人文遗迹的措施和办法。
一、大遗址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20 世纪末,世界兴起了“申遗”热潮。究其原因不外两个方面,一是文化遗产在世界文化事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国际一体化潮流驱动下各个国家文化逐渐融合,而文化遗产却能呈现出国家的个性与特色。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全球文化旅游的兴盛使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空前凸现。
(一)目标的差异性
保护的目标是为了保护、保存、展示和遗传后代,旅游开发的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文物保护的目的是尽可能使文物的原始状态保存下来,留传下去,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人类的历史和文化。建筑文物的保存就是保护建筑文化的承载体建筑材料和其原有的位置,保护材料使其不致散失变质,保护其原有位置不致走形倒毁。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不到20年的时间已经在世界排名第七,越来越多的文物遗址遗迹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各地方也把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了旅游开发的力度,增加了资金投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