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治理的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2016-11-17傅桂英
会计之友 2016年20期
傅桂英
【摘 要】 披露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是治理雾霾的重要手段。当前,“长株潭”地域的公司基于社会责任报告的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总体较低,且披露工作存在着依据的标准不统一、披露位置散乱、披露内容不全面、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限等诸多问题。文章在借鉴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探讨雾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机理及内容构建的基础上,从政府部门、公司、地域居民三个角度进行思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为“长株潭”地域雾霾治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 雾霾治理; 长株潭; 会计信息; 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 F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0-0021-04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工业化而来的是日渐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据中央气象台的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1月,“长株潭”23个监测站点PM2.5值一直保持在200以上,属于重度污染。现有研究表明,“长株潭”雾霾发生的主要根源有工业源排放和生活燃煤、机动车船尾气排放及建筑扬尘等。前两项直接与能源消耗有关,建筑扬尘则与工地环境管理相关。
雾霾治理的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外学者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关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前研究工作已深入到各个行业和各个相关领域,研究的方法和成果已比较成熟。我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较国外晚了整整30年,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与内容、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以及环境信息披露产生的后果,而对于雾霾货币化信息披露模式与内容的研究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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