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发展规律①
2016-11-14张威
社会工作 2016年4期
张威
德国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发展规律①
张威
德国的家庭专业社会服务经历了“从个体到环境”“从介入到预防”“从监督问题到支持家庭”的历史演变。保守型福利国家和社会法制国家的框架、较强的国家性和社会福利市场经济思想、独特的社会教育学思想,造就了当今德国“高度立法化、高度机构化、高度职业化”的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其“政府的高度统领性和参与度”、“预防思想”以及“个体与环境”的双重视角,对中国具有启示意义。
德国家庭专业社会服务法律体系德国社会教育学/社会工作儿童与青少年专业工作
张威,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德国开姆尼茨科技大学博士(成都610065)。
本文主题是“德国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但核心并不是详尽介绍和列举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的内容,而是重点分析和突出三点:一是其主要特征与发展规律;二是在立法中,国家/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三是其背后的思想和原则;以期产出对中国的“启示”和“意义”。
一、德国的家庭特征、家庭问题和家庭功能
本节主要阐述当代德国家庭的界定、现状、特征、功能与问题。这些基本背景信息构成德国家庭的核心需求,本文主题“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正是针对这一需求而构建的,故需要首先了解。
(一)对家庭的理解和界定
从传统角度讲,人们通常将家庭理解为“孩子与成人共同生活的社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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