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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家长文明素养与培育青少年学生品德心理

2016-11-10朋玉环程海云崔慧

学周刊 2016年12期

朋玉环 程海云 崔慧

摘 要:家长文明素养主要由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心理健康和文明礼仪等内容构成,家长通过有意识地言传身教和无意识地潜移默化两种基本途径对青少年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进行滋养,促进其品德心理健康发展。优化家长文明素养,重在更新教育观念,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整合家长教育资源。

关键词:家长;文明素养;青少年学生;品德心理;家长教育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34-0203-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34.116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青少年学生的品德心理发展是在家庭中奠定基础的,家长的文明素养对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行、心理品质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一般认为,青少年介于童年与成年之间,处于不同学段的小学生、中学生以及部分大学生,其相对年龄不同,心理发展各异,应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开发与利用教育资源,拓展实施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家长文明素养与青少年学生品德心理

家长文明素养是指作为学生家长或履行家长角色的主体在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心理健康、文明礼仪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和表现的程度。思想道德主要指家长在政治立场、观点等方面持有的态度,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价值取向,以及运用社会规范在处理各种关系时的表现;文化素质反映出家长受教育的情况、知识结构、文化水平,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思维方式,影响其理解问题的深度和层次、思考问题的方向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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