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6-11-04魏国华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9期
摘要:当前,农村土地纠纷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土地纠纷也反映了农民对土地问题认识不够。土地纠纷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收益分配、征收、流转、继承等方面的纠纷。
关键词:土地纠纷;类型;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8.024
1土地纠纷主要类型
1.1土地收益产生的纠纷
目前在农村发生较多也难处理的土地纠纷是土地收益问题,这种纠纷的特殊性是因为土地的主体难确定,土地的主体只有取得了身份资格才能享有土地收益。实践中较常见的处理办法是以主体的居住地为依据,或是以其户籍为依据来确定其主体身份。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两方面均被否定,这多为外嫁、大学在校生、当事人离婚等,他们的权利是被悬空的,收益是不被认可的。以大学生为例,他们一经录取,之后就会留在城市工作,与所在家乡的联系不大。但是随着就业压力增大,一些毕业生没找到适合工作,会在家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是应该享受土地收益权的,但是由于法律等原因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
1.2土地所有权产生的纠纷
我国多项法律都明确规定土地是国家和集体两级所有,但是实际上实行的是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权是有名无实的。农民集体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其不是个人,也不是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农户们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当前多数地方是土地承包到户的,村委会是发包方,农民是承包方,土地实际占有量是由土地的数量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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