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营销,电视购物和卖大力丸的奇葩组合
2016-10-31张书乐
销售与市场·管理版 2016年9期
张书乐
泛滥的品牌冠名节目和插播广告能带来真正直播营销的繁荣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2014年的光景,其实直播营销就已经取得了“拯救者”的名头。就在当时,电竞圈流行着一个调侃的段子:“肉松饼(淘宝店)拯救电竞圈的主播们!”
甚至可以说,就是靠着直播营销,大量穷了许久的电竞运动员,通过在直播平台上做解说、聊大天,然后时不时插播一下自己淘宝店的广告,有可能年收入会达到变态的千万级。一个被人忽略了许久的行业,就这样满血复活了,依靠直播营销。
这只是直播营销的初段水准,现在的直播营销层面显然上升到了企业级。百雀羚这样的老牌子进来了,各种球星卖自有品牌的鞋子也开始直播了。然后呢?一个直播营销的神话就开始如过去微博、微信营销那样流传起来……
然后呢?这其实只是又一个新的营销渠道而已,又一个通过互联网方式,缩短了产品到目标受众之间距离的工具。就和微博刚刚出现时,很多企业拿它当企业新闻发布的工具,而省去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麻烦;微信后来居上后,既能发布新闻,又能变成客服平台,显得比老旧的电话客服和前台客服要“高大上”了许多。
一言以蔽之,对于企业来说,过去需要和电视台合办的直播晚会可以自己播出了,不需要借助电视台的渠道。至于各种广告、各种宣传、各种活动,统统直播,不在话下。
但这已经是一个分水岭了,和过去互联网出现的传播渠道一样。作为新一代传播工具的直播出现后,大多数品牌杀了进来,然后只是对过去在电视台上做的电视购物重现了一番,除了因为尺度更宽而有点迎合“三俗”外,就是各种赤裸裸的在直播平台上销售大力丸式的吆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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