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烟,能不能做到?
2016-10-28
新民周刊 2016年41期
关键词:监督
加强公共场所控烟,进一步扩大室内外公共场所的控烟范围,确保社会公众不受二手烟的危害,这一从严从紧的立法导向顺应了社会文明的发展趋势。
按照立法计划,《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将在2016年11月进行终审表决。同样是11月,这座城市将迎来的健康领域的另一件大事,是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的召开。这两件事让人们继续着对保障健康权益的关注热度:以控烟为代表的健康领域的立法和执法,能不能做到从严从紧,又怎样做到从严从紧?
“做不到就不要立法”?

在描述北京现行的控烟条例以及本次上海控烟修法遵循的原则时,人们总习惯用到“最严”“严格”这样的字眼。作为控烟的一线执法者,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本进一语道破:“之所以说现在的是‘最严,是因为以前的控烟实在太不严格了。其实,这个‘最严,只是认真遵照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条款的要求而已,就是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
当然,毋庸讳言,控烟是世界性难题;中国更是面临着烟民数量超过3亿、烟草公司政企合一等独有的困难。于是,一直有这样一种论调存在:“严格的控烟太难了,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而如果做不到,就会给执法带来麻烦,损害法规的权威性。因此,不如‘从实际出发,严格的法规就不要立了,开一些口子很正常。”
事实真的如此吗?
关于“执法麻烦”的说法,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多地的控烟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只要想把控烟这件事做好,就一定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不留例外;这样操作起来比在室内有条件地禁烟要容易得多,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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