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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民国时期民间仓储制度的延续与嬗变

2016-10-28冯帆

江汉论坛 2016年7期

冯帆

摘要:民间仓储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粮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海内外学者关注的重点。关于清代民间仓储制度的研究,学者主要着眼于清代中前期或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且多认为清代民间仓储制度于晚清时期即因政权鼎革而消亡。然而,以新津县为代表的四川民间仓储制度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晚清时期,新津县逐渐形成了以社济仓与积谷仓为主体的民间仓储制度,储量丰富。民国时期,新津县民间仓储经过大汉军政府、四川都督府以及防区军队的整顿与管理,一直持续经营。直到1936年被纳入现代行政体系当中。

关键词:晚期民国;四川;新津县;民间仓储制度;演变

“民为国本。食为民天。民食所需,首重仓政。”中国乃人口大国,粮食储备历来是国家所关注的重点,故有“国无九年之蓄,日不足;无六年之蓄,日急;无三年之蓄,日国非其国也”之说。唐代开始,朝廷便广泛地在各地建立仓储,以备荒年,以裕民食。及至清代,清廷对仓政的建设十分重视。雍正曾直言:“仓场米石乃国家第一要务,关系最为重大。”自雍正朝开始,清代仓储制度发展兴盛,各地纷纷建立常平、社仓、义仓等粮仓,储存谷石丰富。其中常平仓为官仓,主要设立于市镇。而社仓、义仓等民间仓储建立于乡间,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一套完整的仓储系统。其中,民间仓储制度作为清代仓储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着乡村社会中农民生活、灾荒救济、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可谓“赈民艰危,法意良美,相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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