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商事裁判文书中的证据分析
2016-10-22党德强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党德强
摘 要: 民商事裁判文书是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载体。加强说理,以理服人是民商事裁判文书的灵魂所在。在当前格式化的文书框架下,如何以证据为核心,追寻民商事纠纷的客观事实,并结合相应法律规定做出令当事人心悦诚服的判决结果,是民商事裁判文书追求的目标,法官只有制作出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商事活动和谐运行。
关键词: 民商事裁判文书; 证据; 说理
中图分类号: D997.3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3.028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商事纠纷逐年增多,民商事裁判工作成为许多基层法院面临的重要工作内容,而裁判文书作为民商事纠纷最终裁决的文字载体,最终对诉讼当事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在形形色色民商事诉讼中,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证据已经成为了诉讼的关键所在,诉辩双方及其代理人为了追求胜诉之目的,也愈加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举证,法官面对内容庞杂,真伪莫辨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复杂多样的各类证据,只有做出缜密的判断,并表明采信哪些证据,不采信哪些证据,在此基础上叙述案件事实真相,做出公正判决。只有这样才能使当事人信服,平息诉讼,从而实现司法判决应有的社会意义。
一、民商事裁判文书中证据分析的价值意义
法律之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具有价值性,在客观性的基础上呈现较强的主观认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