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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福尔摩斯”李昌钰“开讲”

2016-10-22李昌钰

中外书摘 2016年9期
关键词:钱包学分

[美]李昌钰

另一个名字

我出生于1938年,祖籍是江苏省如皋县,家中世代经商,在当地可算是相当受人尊敬的名门望族。父亲继承家业后,为了扩大事业版图,便转往大上海地区,经营煤油与日用品的贸易。在我一岁多时,全家也搬到上海,过着富足的生活。

我们家中成员众多,共有13个孩子,我排名11。兄姐比我年长许多,我大哥的儿子,甚至年纪比我还大。当时我们家族的男孩名字中都有“宝”字,例如“雕宝”“鑫宝”,而女孩名字中则有“珠”字,像是“龙珠”“凤珠”“婉珠”……我却是例外,不叫“钰宝”。

据说我小时候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刚刚出生时,常常毫无缘由地哭闹,看医生也找不出毛病来,无论母亲怎么哄都没有用。有天外头来了位老和尚化缘,母亲让佣人给了点香烛钱与油、米,可是这位和尚说他不是来化缘的,坚持要见主人。

“麻烦你帮我通报一下你们家主人,我有一件要事相告。”老和尚说。

我父亲见这位老和尚谈吐不俗,似乎有些来历,便要佣人将老和尚领到前厅,问道:“请问这位师父,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帮忙吗?”

“老爷,请问夫人最近是否刚产下一子,半夜常常哭闹不休?”

“没错,师父您怎会知道?”

这时我母亲也抱着我来到前厅,那位和尚一看到我,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向我磕头。

“老爷、夫人,这个孩子前世是我的师父,法名‘解尘,因为不愿意再转世下凡,所以才会如此哭啼。如果将他的小名改为‘解尘,应该就不会再任性哭闹了!”

我父母亲对这位和尚的说法半信半疑,但看到仍在襁褓中的我日夜哭啼,实在不忍心,因此就照着化缘和尚的提议,将我的小名取为“解尘”。说也奇怪,从此夜里我就睡得相当安稳,再也不哭不闹了。

一生一世的追梦伴侣

在离开台湾之前,命运让我遇见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后来成为了我的终身伴侣,也就是我的太太:宋妙娟女士。

我太太是我的初恋。当时我在台北市警察局外事室服务,有一天,一个年轻女孩子匆匆跑来说她的签证过期了,想要补办延期的手续。

经过询问之后我才知道,她是马来西亚侨生,就读于师范大学,由于课业繁忙,一直忘记补办签证,所以签证已经过期三年了。

那天因为我手边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所以请她隔周再来,可是她表示,下周是期中考,没时间过来补办手续。

我对这女孩印象深刻,坦白一点说,就是“一见钟情”,因此告诉她:“那你把电话与地址告诉我,我再跟你联络!”其实一般的警察哪里会提供这么积极的服务呢?没想到她也很大方,留下了联系方式。

只是,对于一个情窦初开、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年轻小伙子来说,追求女生真是一门艰难的学问。那时我特别请教好友吴东明及警局的一些前期学长,如何约女生出去、见面时要说什么话……并且刻意找机会,请吴东明跟他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夫人谭镜荷女士)一起做伴出游。

后来我得知妙娟是师大篮球队的球员,所以闲暇时就常常拖着球友们一起去师大篮球场打球,希望有更多机会遇到她。

总算是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的诚意打动了妙娟,她同意了当我的女朋友。

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对于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妙娟知道警察工作相当危险,不过她也深信我是一个能够在她身边、勇于保护她的人。

记得我们还在谈恋爱的时候,有一次她到邮局存钱,顺手将钱包放在柜台上。我站在一旁,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因为有一群扒手正打算接近她。他们是团体行动,每个人有所分工,负责不同的事情。其中一人假装填表,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把钱包拨到地上,另一个人立刻走过来,像是无意间把钱包捡起来。

我本来不动声色,但是一看到钱包被拿走,立刻就冲上前去,逮住扒手。这个扒手又把钱包抛给另一个把风的同党,但没有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们的伎俩都被我识破,拿回了钱包。因为这件事,原本浑然不觉钱包被偷的妙娟更是佩服我。

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确定了对方就是自己想要携手共度一生的伴侣。只是,当我们各自向家长报告有结婚的打算时,我母亲和妙娟的父母都抱持反对意见。马来西亚在那个处于英属殖民的时代,一般人对警察的印象并不是很好。

“我的女儿怎么能跟警察结婚呢?”妙娟的父亲说。

为此,他甚至写了一封信到侨委会,投诉她女儿遭到警察拐骗,要求侨委会出面处理。侨委会接到信后,只好派专人处理,我也因此被找去接受调查。所幸,负责处理的人员与我接触之后,很快地了解我不是坏人,就帮我说了一些好话,还开玩笑地说要把女儿嫁给我。

妙娟的父亲还是不放心。为了女儿的终身幸福着想,他特地从马来西亚飞来台湾,想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竟然可以俘获女儿的芳心。当妙娟父亲见到我之后,发现这个年轻小伙子很有自己的想法,而女儿更是死心塌地要求和他在一起,最后终于同意了这桩婚事。

五十美元闯荡纽约

刚踏上纽约这块陌生的土地,是最辛苦的时候。妙娟和我找了一栋简陋而狭小的公寓栖身,这间房子的大小可能还比不上一般人家的储藏室。当我们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后,身上已没有多余的钱。

起初,住在美国的三姐与姐夫还对我们有些经济上的资助,但总不能一直倚赖他们,所以等一切都安定下来后,我们就连忙外出找工作。

妙娟是师大毕业,她到美国之后,教师资格还能用,所以就在学校担任双语教师。后来小孩出生,也就读同一所学校,让她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就近带小孩。同时为了贴补家用,她也到处帮人带小孩。

我则是在读书之余,又兼了三份工作:白天到纽约大学的实验室洗试管,晚上到中国餐馆端盘子,周末则去武术馆教老美中国功夫,靠着微薄的收入支撑家计。偶尔有其他的赚钱机会,我也绝不放过,比如我曾经替人拔草、扫地,担任管家、司机、警卫,一天的工资是16美元,这个价钱我至今仍然记得。

为了赚钱,我也考了教师执照,一共六张,时常拿着执照去当代课教师。纽约有些学校的校园风气并不是很好,学生也不好管,其他老师都不想去。我心想,该怎么让学生们愿意听我上课呢?于是我每次去新的班级,就带一块木板,在学生面前表演中国功夫,徒手把木板劈开,然后跟他们说:“如果你们愿意乖乖上课,最后我会教你们这套功夫。”结果那些中学生都很佩服我,也很听话。

为了维持生活,我们除了努力打工赚钱,也必须省吃俭用。刚到美国的时候,我太太只会做一道菠菜炒牛肉丝,所以我们天天都吃同一道菜。此外,由于每星期只能花五美元买菜,每次下班或下课时,为了省几分钱的车票,我得顶着零下几摄氏度的低温,走好几里路才能回到家。

每次深夜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常有种漫漫长路不知何时才能到达目的地的感叹,但也只能告诉自己,虽然这条路很长、很难走,但我绝对不能退缩,或是停留在原地自怨自艾。只要踏出梦想的一步,离目标就会更近一步;只要努力,假以时日,必定会到达终点。后来,终于在三姐的指导协助下,我于1975年取得了博士学位。

二十七岁的大学生

当年我申请国外的学校时,需要附上英文成绩单。由于出国的人数并不多,警校也没有提供这样的服务,我必须自己翻译。

我的英文不是顶尖,对于外国的情形也很陌生,所以很多名词都是凭自己瞎猜随便翻译的,比如三民主义,就翻成Three Peoples Principle。如果重新来过,我绝不会这么翻译,而会改成Philosophy(哲学)。毕竟,美国一般大学哪里知道什么是三民主义呢?结果,我大学时候修的许多学分都不被承认。因此,干脆从大学一年级开始读起。

那一年我已经27岁,却成为一名大学新生,跟大一的新生们一起上课。现在回想起来,这并非坏事,更不是浪费时间。从大学一年级读起,让我的学问基础打得更扎实,更重要的是让我对西方的基础教育及文化生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去美国前,我自恃自己的英语能力不错,曾经翻译过不少文章,以为在国外上课和外国人沟通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当我到了纽约却发现,除了几个英文单词外,大部分的日常会话都听不懂。每次要和外国人开口说话时,总是得先想个老半天,在脑袋里事先演练之后才敢说出口,可是等我说完后,对方往往还是不懂我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美国的大学强调启发式教育,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讨论,不像台湾只是单纯地听老师上课。此外,每一门课都要参与研讨及Team Paper,通过这样的训练,渐渐地,我可以跟外国人对答如流了。为了加强自己的听说能力,我在大学里也选修了不少英语课程,并且利用课余或打工时间,抓紧机会练习。

这样的经历对我往后的工作生涯十分有帮助。英文是我的第二语言,因此听到一句话后,会先在脑海中翻成母语。回答时,我也习惯用中文思考,再翻成英文,这一来一往,就花去了不少时间。平时与人交往时或许无所谓,但在法庭上可不容许这样的节奏。尤其是出庭作证时,美国律师为了辩护,往往会不停地丢出问题,挑战你的证词,有时更会刻意用一些无理的问题来误导陪审团,如果反应不够灵敏,很容易就屈居劣势;有时一个不慎,更会掉进对方设下的言语陷阱之中。

刚到纽约时,为了省钱,我报名了一所免学费的社区大学,一边读书,一边工作,后来才转到纽约市立大学的John Jay刑事司法学院。

因为起步比较晚,加上大学学费昂贵,我无法像一般大学生一样,一学期只修十来个学分。一心只想尽快完成学业的我,第一学期便注册了26个学分。

后来注册组的职员把我叫了过去,对我说:“同学,打从我在这个学校工作的第一天起,从来没看过任何学生在一学期内修完这么多学分,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你可能会因为完不成学分而挂科的!”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挂科是我自己的事情,可是你总得让我试试看吧。我都还没试,你怎么知道我无法达成?”最后禁不起我的再三请求,对方才勉强同意让我注册20个学分。

当时为了打报告,我花了19美元买了一台小打字机。通常研究报告长达十几页,如果其中有错,就得重打一份;我常常三更半夜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敲打着键盘,打到最后两页时,如果突然发现几个错字,又得从头来过,等到报告打完时,往往天也已经亮了。由于整篇报告重复打了好几次,报告内容也因此记得滚瓜烂熟。

这台打字机陪了我好几年,后来因为搬家的关系不见了,直到五年多前才在拍卖会上看到这台打字机,上面标示着“Dr. Lees Typewriter”(李博士的打字机),最后它以4000美元的高价被买走了!

秒杀破案

担任刑事科学实验室主任时,我开始与康州的警方有密切的合作,也有愈来愈多机会处理许多棘手的案件。在我数十年的鉴识工作生涯当中,一共经手了超过八千个案件,这些案件带给我无数难忘的回忆,也给予我许多人生的启示。

当刑案发生后,检警单位往往得背负着被害者家属及社会大众期望的压力,想办法在最短时间内搜集检视物证,找出嫌疑犯,并且将他起诉。然而,案件侦办速度往往无法尽如人意,少则数天,多则数年,甚至有些成为了冷案(Cold Case),只能归档备查,等待有朝一日水落石出。

我这一生经手这么多案件之中,破案时间最短的是一件谋杀案,仅花了两秒的时间就破案。

有天傍晚,“911”勤务中心接获报案,一名妇女疑似昏倒在家中,报案人是她的先生。当救护车抵达现场时,发现这名妇人已经没有脉搏和呼吸,而警察与鉴识人员进入死者家中开始搜证时,她的丈夫说道:“我下班回来时,就发现我太太倒卧在卧室门口,一动也不动,所以我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

“你今天一整天去了哪里?”警方问道。

依照经验来看,发现尸体的人涉案可能性通常比较高,所以警方必须先确认死者丈夫的行踪。

“我一整天都在上班。”丈夫回答。

“那么你知道你太太白天有什么行程吗?或是有谁要来找她?”

“我中午吃完饭,曾经打了个电话回家,但是没人接,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太出门去了……”

此时我也赶到现场协助搜证,蹲在尸体旁边查看,死者并没有大量出血或是刀痕,但是在脖子上发现了勒痕,所以我推断受害人可能遭到凶手以绳索勒住脖子窒息而死;同时我也发现死者右手小拇指的指甲前端撕裂,有一小片不见了。

打从我蹲在尸体旁的那刻起,我就察觉到死者丈夫不时地往我这里看,神情怪异,似乎担心我会找到什么东西,与一般死者家属哀伤悲痛的反应大不相同。

我趁机观察了一下死者丈夫的衣着,没见到沾有血迹或其他不寻常的破损,不过他的长裤是有褶边造型的休闲裤,也就是裤管末端是褶起来的。于是我请丈夫把裤子换下来让我们采证,果不其然,在他裤管褶边里,找到一片指甲,化验之后是属于死者的。原来妻子被他勒住脖子时死命挣扎,致使手指指甲断裂,掉进丈夫裤管的褶边里面,这起凶杀案也随即宣告侦破。

一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当那片断甲从裤管褶边里取出时,死者丈夫惊讶又惨白的脸孔,并且在几秒钟内供出杀妻的经过……他在事前精心布局,却万万没想到,这片偶然掉落在裤管褶缝中的指甲竟然露出了破绽,成为指证杀人的证物,这也使得他不得不承认犯罪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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