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模式的构建
2016-10-21程锡森
体育时空·上半月 2016年5期
程锡森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5-000-03
摘 要 中国高等教育的新形势和学校体育的发展需要对体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在调研武汉市高校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论证了在普通高校建立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模式的必要性;明确了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定位、性质、目的与任务;对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内容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普通高校 体育教学 二级督导
一、普通高校设立体育教学二级督导的背景
1999年以来,中国高校的扩招引发了师资力量和基础设施的短缺,教学需求难以满足,教学质量逐步下滑。鉴于这种形势,中国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以保障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也明确提出:“制定教学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学督导制度……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的要求。随着扩招规模的加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校级教学督导开始暴露出众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单一的校级督导模式下,督导范围过于广泛,督导深度不足;面对大量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校督导委员会难以实施过程性的监控。督导职能的分离势在必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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