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带犬民警的临场武力控制能力
2016-10-21周依鹏王志恒方伟
法制博览 2016年6期
关键词:控制
周依鹏 王志恒 方伟
摘要: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的高低决定其自身的安全与否。带犬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临场武力控制主要有语言控制、吠叫控制和扑咬控制三种形式。
关键词: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警犬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7-0162-01
作者简介:周依鹏(1979-),男,辽宁鞍山人,鞍山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研究方向:警犬技术;王志恒(1978-),男,辽宁鞍山人,鞍山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研究方向:警犬技术;方伟(1981-),男,辽宁辽中人,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研究方向:侦查学、警犬使用。
一、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提出的背景
当前,警犬技术正在由传统的服务于侦查破案向为反恐工作服务、为处置大规模突发事件服务、为侦查破案服务、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及警卫工作服务即“四个服务”全面拓展。而当前的暴恐犯罪具有“作案动机独特、及预谋与突发为一体、手段残忍、存在长期性”①的这一特点。带犬民警作为警犬技术实施的主体,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利用警犬技术服务于当前公安工作需要时,极易使带犬民警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从近年来已经发生的带犬民警流血牺牲事件来看,这些事件的发生与带犬民警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有一定关系,但客观上也反映出带犬民警的临场武力控制能力有限。临场武力是国家法律赋予警察临场使用武力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权利,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继续。带犬民警临场武力控制能力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自身的安全与否,这是带犬民警执法安全的重要保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