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动画中的光影美学与照明设计
2016-10-21蒲鹏举
新媒体研究 2016年6期
关键词:新媒体
蒲鹏举
摘 要 动画作品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在新媒体领域有着广泛的传播。从艺术创作角度来说,动画的基础是美术设计和绘画创作,依赖于设计者、制作者对故事情节、场景、人物等的理解展开。相应的,这种艺术表达形式在反应情感或象征意义的过程中,则依赖主观的光影和场景的照明来表达,让观众内心产生微妙的平衡感,并在潜意识中弱化动画的虚拟性;同时,通过光影美学和照明设计,动画中的性格、情感等内容可以更夸张的展现出来,从而实现氛围渲染的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设计策略。
关键词 新媒体;动画制作;光影美学;照明設计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6)06-0110-02
人的视觉系统之所以能够观察外界环境,是因为有光的存在,一切物体和画面的现实存在都依赖光的反应。光与影是不可分割的,也是构成立体空间表象的重要元素,结合动画制作角度来说,光影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动画的风格,或写实、或虚幻、或暖、或冷,在新媒体背景下,动画的广泛应用和传播,也刺激了光影美学和照明设计的发展,成为动画作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 新媒体动画中的光影美学
在自然界中的光与影是共生关系,而将这个概念作用在新媒体动画层面,则属于一种感性的视觉符号。人的视觉系统通过照射进来的光而感知外界事物的形状、色彩、体积等客观属性,加上社会赋予的认知理论,光影与心理特征结合所产生的联想作用,可以让人在光影变幻中产生不同的情感,如安静、恐惧、浪漫、轻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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