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环评公众参与的差异分析及参与程度比较
2016-10-21王沛姚建明星程欢
绿色科技 2016年8期
关键词:差异分析
王沛 姚建 明星 程欢

摘要:简述了我国台湾地区与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概念、参与主体、参与方式的主要内容,而后对其进行了差异分析,并利用Sherry Arnstein提出的“公众参与阶梯”理论对两岸公众参与的程度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公众参与;公众参与阶梯理论;差异分析;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X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8008203
1 引言
公众参与作为環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也在不断地完善,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随着两岸地区交流的深入,了解我国台湾地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并加以分析比较对于完善我国现行公众参与制度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2 两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差异分析
2.1 两岸环评中公众参与概念
公众参与,从社会学角度,是指社会群体、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所从事的有目的的社会行动[1]。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旨在通过公众参与使公众对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有充分的了解认知,公众的意见也被充分的考虑,使建设项目达到最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1994年,我国台湾地区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估法》中规定“环境影响评估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开发单位及审核环境影响评估机关以外的其他相关团体、学者专家、当地居民等,透过法定或非法定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估的制作、审查与监督等阶段”[2]。
2003年我国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加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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