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离你有多远?
2016-10-20陈哲
计算机世界 2016年9期
关键词:被保险人
陈哲
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互联网技术的催化、民众保险意识和保险需求的不断增强,我国保险行业已成为一片创新的热土。其中如何让相互保险这种古老的保险模式在国内焕发新生机,展现新活力,创造新价值,推动我国保险行业迎来新发展,成为摆在保险人面前的一道考题。
什么是相互保险?
从保险行为的起源看,通过互助的方式分摊意外事故损失是保险的本性之一。比如早在古埃及时期,石匠们就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缴纳会费的方式为那些去世的会员提供收殓安葬的资金保障。相互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就很能体现保险行为的这一互助本性。
简单来说,相互保险又称作互助保险,是具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投保人,遵循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原则,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经济活动。根据中国保监会2015年初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所做的定义,“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而“相互保险组织”是指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由全体会员持有并以互助合作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的组织,包括一般相互保险组织,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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