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运动员接受职业教育的可行性研究
2016-10-14娇皎吴奕超周文军
职教通讯 2016年20期
娇皎 吴奕超 周文军



摘 要:在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内,实现由补救式、补偿式培训为真正提高其综合素质、促进就业的实质性转变就极为必要,这也是高职院校对自主就业退役运动员接受职业教育的可行性。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以提升能力为本位,入学门槛低,以及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等方面优越的条件,都为接受自主就业退役运动员进行职业教育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高职院校;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职业教育;自主就业
作者简介:娇皎,女,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6)20-0031-04
运动员退役后能否稳定就业,不仅关乎运动员的个人前途和社会和谐,更关乎我国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运动员尤其是专业运动员在其成长过程中,一直面临着文化学习和专业训练之间的“学训”矛盾,这一矛盾的长期存在,使其很难得到全面而系统的文化学习,由此导致很多运动员文化素质偏低,在其职业生涯结束后很难凭一技之长立足于社会。如何提高自主就业运动员的综合素养和就业竞争力,拓宽其再就业的渠道,已经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一、我国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与退役职业教育的现状
所谓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是指运动员从停训到办理退役手续、解除聘用合同之间的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1](见图1)在过渡期内,不计算运龄,享受在训期间国家规定的体育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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