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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上)

2016-10-14赵家祥

党政干部学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过渡时期基本特征

赵家祥

[摘要]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和发展,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具有自己的特点,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创立并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过渡时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

[中图分类号]A8;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5年11月23日就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了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重要理论成果,其中就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本文就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谈些自己学习和研究的体会。

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后,不能直接过渡到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经过一个很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能成长为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邓小平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全面深入地理解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于我国搞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关系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前后相继、一脉相承的,前者是对后者的继承和发展。这种发展又不是一般的发展,而是有着重大突破和创新的发展。但这是以后者为基础的突破和创新,而不是另立门户,另起炉灶,另搞一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任何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我们在肯定二者在本质上一致的同时,即在肯定二者在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上一致的同时,也不否认二者之间的差别。具体说来,二者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二者的理论前提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以“共同胜利论”为前提的。所谓“共同胜利论”,就是认为几个占支配地位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取得胜利,进而把落后国家带到未来新社会中去,从而在全世界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以“一国首先胜利论”为前提的。所谓“一国首先胜理论”,就是认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个或几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发生并取得胜利,激发起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并取得胜利,从而在全世界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者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后者是列宁的设想。但在事实上,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还是列宁的设想,都没有变成现实或没有完全变成现实。列宁的“一国首先胜利论”,虽然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部分地实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又有一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先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一个与资本主义阵营相对立的社会主义阵营,似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共同实现的美好前景就在眼前。但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巨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极大的挫折和失败,世界上仅有中国等少数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依然存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共同实现为期尚远。列宁关于“一国首先胜利论”的设想也没有完全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可能达到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的发展程度。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在全世界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才能实现。

第二,二者依据的对象不同。这个不同与二者的理论前提不同有着密切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以西欧、北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背景,针对当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以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为背景,针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的情况讲的。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极高的程度,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才是历史的真正进步;如果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就去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不仅不是历史的进步,而且会引起生产方式的停滞甚至倒退。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即使取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但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还不具备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的条件,如果人为地通过改变生产关系达到阶级和阶级差别的消灭,不仅不会推动历史进步,反而会阻碍历史的发展。这是由前苏联、东欧以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所证明了的客观真理。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既不具备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从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客观条件,也不具备形成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的其他客观条件。

第三,二者讲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设想的是包括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在内的整个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即使是未来社会的第一阶段即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所讲的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据我考证,列宁在其著作中曾经两次使用过。第一次是1918会3月23日和28日之间,列宁在口授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中说到应付给优秀专家高额劳动报酬时讲的。他说:“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能够得到这种帮助,在苏维埃政权解决新组织的问题方面设法取得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协助。可以通过付给我国的或从国外聘请的各方面最优秀的专家以高额劳动报酬的办法得到这种协助。当然,从已经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角度来看,让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获得比工人阶级的优秀阶层高得多的劳动报酬,是根本不公平和不正确的。但是,在实际的现实的条件下……我们却必须通过付给资产阶级专家的这种高得多的(不公平的)劳动报酬的办法来解决迫切的任务。”[1]129-130第二次是1920年2月2日列宁在《在第七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中讲的。他说:“在社会生活急剧过渡和急剧转变的时候,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要估计到各种过渡的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者应怎样进行斗争,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并且早已解决了。怎样设想一个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也不困难。这也已经解决了。但是,怎样实际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向新的、还没有产生的、没有牢固基础的社会主义过渡,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过渡搞得好也需要许多年。在这一时期内,我们的政策又要照顾到许多小的过渡。我们担负的任务的全部困难、政策的全部困难和政策的全部艺术,就在于要估计到每一种这样的过渡的特殊任务。”[2]113列宁在这里所说的“设想”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相对于“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言,认为有一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中国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就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把资本主义灭亡以后的社会发展划分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三个大的发展阶段。而像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社会发展应该经历四个大的发展阶段: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阶段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可以直接过渡到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不需要经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才能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乃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达到。所以中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必然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有巨大的差别。这一点我们下面要具体讲到。endprint

第四,二者讲的各自的基本特征具有理想和现实的差别。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他们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及其发展趋势对未来社会所做的预测和设想,具有理想的性质,还不是已经实现了的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所讲的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则是根据中国目前的现实所作的概括,它已经不是设想和理想,而是确凿的现实。虽然理想和现实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当下的理想可以变为未来的现实,从当下的现实又可以产生对未来的理想。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文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应该以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使本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切不可照抄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设想,急于在本国实现这些基本特征。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沉痛教训的。例如,我们曾经不顾我国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现实,急于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急于变集体所有别为全民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实际上搞的是平均主义),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重视价值规律和商品市场的作用,这些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做法,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如,有的国家比我们改革开放前走得更远,不仅不发挥市场的作用,甚至连货币都消灭了,几乎使国家陷于崩溃。我们必须汲取这些沉痛的教训。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建设,决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急于求成。而且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设想,即使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未来社会以后,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变为现实,它们是否能够变为现实,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变为现实,还有待于将来实践的检验和证明。列宁在总结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使指出:“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3]208;“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1]466列宁的教导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极大的现实指导作用。

二、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点

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点,作了深刻的阐述。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从多方面借鉴了列宁的有关论述。我们可以把列宁的思想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比经济文化发达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更加困难

社会主义社会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生产力比较发达,物质技术基础比较雄厚,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比较高,因而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相对说来,向社会主义过渡比较容易,即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新的劳动组织比较容易。而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薄弱,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因而向社会主义过渡比较困难,即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新的劳动组织比较困难。列宁指出:“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这里除破坏任务以外,还加上了一个空前困难的新任务,即组织任务。”[4]436列宁所说的“组织任务”,就是指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新的劳动组织,组织好社会主义生产。

过渡时期的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它的任务可以归结为两大项:第一项是用暴力镇压剥削者的反抗,第二项是领导人民群众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新的劳动组织。这两项任务相比,第二项任务比第一项任务更困难、更重要。为什么呢?列宁指出:这是因为“解决这个任务决不能靠一时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而需要在大量的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最持久、最顽强、最难得的英勇精神。但这个任务又比第一个任务更重要,因为归根到底,战胜资产阶级所需要力量的最深源泉,这种胜利牢不可破的唯一保证,只能是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只能是用社会主义的大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生产”。[5]13用社会主义大生产代替小生产,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完成这个任务比经济文化发达国家更困难,需要的时间更长。

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并剥夺剥夺者以后,还存在着广大小生产者阶层,而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完成这个任务,不能用镇压的方法,不能用驱除的方法,不能用剥夺的方法,一句话,不能用暴力手段,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典型示范的方法,关心和满足他们切身的物质利益的方法。战胜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做大量艰苦的、耐心细致的工作。小资产阶级的旧的习惯势力,是一种十分可怕的保守势力,它有形无形地包围、浸染、腐蚀无产阶级,使无产阶级失去组织性、纪律性、坚韧性。而无产阶级如果没有极严格的组织和铁一般的纪律,社会主义事业是不能胜利的。无产阶级要建立严格的组织和铁一般的纪律,就必须克服这种旧的习惯势力。列宁指出:“要战胜起瓦解作用的小资产阶级的散漫性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这比镇压地主暴徒和资本家暴徒困难千万倍,但这对于建立没有剥削的新组织来说又有益千万倍。”[4]832-833

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违背了列宁的思想。他不仅不认为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更加困难,反而认为更容易。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谈话时说:“在西方各国进行革命和建设,有一个很大的困难,这就是资产阶级的毒很厉害,已经渗透到各个角落里去了。我国的资产阶级还只有三代,而英国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已经十几代了。他们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有二百五六十年至三百来年,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影响到各个方面、各个阶层。这就可以说明,英国的工人阶级为什么不跟共产党走,而跟着工党走。”毛泽东还说:“事实证明,在资本主义有了一定发展水平的条件下,经济愈落后,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最容易,而不是愈困难。人愈穷,才愈要革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就业人数比较多,工资水平比较高,劳动者受资产阶级的影响较深,在那些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现在看并不容易。这些国家,机械化的程度已经很高,进一步提高机械化,问题不大。重要的问题是人的改造。东方像俄国和中国这样的国家,原来都是落后的、贫穷的,现在不仅社会制度比西方先进得多,而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也比他们快得多。”[6]endprint

毛泽东这些论述,有以下几点值得商榷:

第一,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思想对劳动者的影响确实很深。但在东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劳动者不仅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而且受根深蒂固的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的双重影响,使这些国家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更加困难。

第二,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比较高,对社会化大生产比较熟悉,管理现代化生产的能力比较强,因而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比较容易建立起社会主义大生产组织并使其有效运转。但在东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比较低,对社会化大生产不太熟悉,缺乏管理现代化大生产的人才,因而建立社会主义大生产组织比较困难,建立起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缺乏管理人才和管理经验,经济效益也往往不高,这是向社会主义过渡中一个十分重大的困难。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劳动组织的建立,要以生产力较高程度的发展为前提,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思想因素固然重要,生产力前提也决不能忽视。过分强调思想因素的作用,忽视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生产力的作用,容易导致历史唯心主义,犯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由于原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也给向社会主义过渡带来了困难,甚至可以说这是向社会主义过渡中的最根本的困难。

(二)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需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个中间环节向社会主义过渡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在工业和农业中生产的社会化程度都比较高,前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所占比重较小,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较快地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劳动组织。而在不发达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由于前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个体小生产依然大量存在,甚至在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不能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个中间环节,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向社会主义过渡。

恩格斯在1847写的《共产主义原理》第十六个问题中回答“能不能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时说:“但愿如此,共产主义者当然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在回答第十七个问题“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度除”时说:“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恩格斯在回答“这个革命的发展过程将是怎样的”时,讲到了在不能“立即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向私有制发起进攻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的国家,如当时的法国和德国,对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可以采取赎买措施。他说:“一部分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剥夺土地所有者、工厂主、铁路所有者和船主的财产。”[7]恩格斯的这些论述,已经包含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的萌芽。

恩格斯在1894年写的《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更加明确地提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大土地所有者进行赎买的设想。他说:“我们的党一旦掌握了国家政权,就应该干脆剥夺大土地所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这大半不取决于我们,而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也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先生们自己的态度。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赎买下这整个匪帮,那对我们最便宜不过了。”[8]这已经接近于提出在某些国家、在特定的情况下,有可能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列宁在领导俄国人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践中,多次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十月革命前夕,他就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一文中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的设想。他指出:“真正革命民主国家中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必然会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或一些步骤!”“因为社会主义无非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再向前跨进一步。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就这一点来说,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也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垄断了。”[4]265这里说的“真正革命民主国家”还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列宁在这里是说,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不要惧怕国家资本主义,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1918年5月,在剥夺剥夺者的任务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性》一文中,又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主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他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将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哪怕……我们付出的代价要比现在大,因为‘为了学习是值得付出代价的,因为这对工人有好处,因为消除无秩序、经济破坏和松懈现象比什么都重要,因为让小私有者的无政府状态继续下去就是最大的、最严重的危险,它无疑会葬送我们……而付给国家资本主义较多的贡赋,不仅不会葬送我们,反而会使我们通过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工人阶级一经学会了怎样保卫国家秩序来反对小私有者的无政府性,一经学会了怎样根据国家资本主义原则来整顿好全国性的大生产组织……社会主义的巩固就有了保证。”列宁由此得出两条结论:第一,“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我国现实的经济”;第二,“国家资本主义中没有任何使苏维埃政权感到可怕的东西,因为苏维埃国家是工人和农民的权力得到保障的国家。”[4]524-525

由于国内白匪叛乱和外国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列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没有能够付诸实施,而是被迫实行了军事共产主义。实践证明,军事共产主义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当1921年春天,外国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被击退、国内白匪叛乱被平息的时候,列宁立即放弃军事共产主义政策,改行新经济政策。而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说:“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用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为了作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准备(通过多年的工作来准备),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些过渡阶段。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达到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5]570endprint

列宁在1921年4月写的《论粮食税》一文中,讲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四种形式,即租让制、租借制、合作制和代购代销制。最普遍和最重要的是租让制和合作制。租让制是指在机器大工业的基础上,苏维埃政权同国内或与国外的资本家签订的一种合同,把国家的生产资料租让给国内或国外的资本家使用。苏维埃政权之所以要实行租让制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为了加强大生产反对小生产,加强先进的生产反对落后的生产,加强由国家调节的经济关系来对抗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和无政府状态。合作制是在小生产的基础上把许多分散的小业主联合起来,使他们便于接受苏维埃政权的监督,并与苏维埃国家签订合同。合作社会使小经济得到发展,并且使小生产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大生产。代购代销制是指国家把作为商人的资本家吸引过来,付给他们一定的佣金,由他们来销售国家的产品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租借制是国家把国有的企业或油田、林区、土地等租给企业资本家,租借合同与租让合同极为相似。[5]507-509

列宁在世时,一直坚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直到1923年1月,根据列宁口授写成的《论合作社》一文,仍然坚持这一思想。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很快地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加上俄国反动资产阶级不接受列宁的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国家资本主义在俄国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行。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继承并实行了列宁关于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为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在三大改造后期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偏差[9],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实行的时间很短,其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此后,在愈演愈烈的极“左”的错误路线下,把资本主义视若洪水猛兽,不断地割所谓资本主义的尾巴,企图一夜之间使资本主义在中国绝种,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以致使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国家资本主义分为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两种类型。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是由资产阶级国家经营和直接控制的一种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国家把某些企业掌握在自己手里,使它们为资本家谋取巨额利润服务。到帝国主义时期,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管理之下的、和公有制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阶级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是无产阶级能够加以限制并规定取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经济形式。

问题在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过渡时期结束、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还有没有必要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这种经济形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呢?列宁和毛泽东没有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实行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公有制以外的经济成分中,有些仍然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十分复杂的情况。“三资企业”总的说来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们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外商独资企业,如果投资者是国外资本家,企业本身的属性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由于它受我国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领导、监督、控制、调节,因而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外合资企业与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本身的属性则不完全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其中既有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又有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两种经济成分的比重,不同企业之间又有所不同,因而就其性质来说,属于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另外,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是具有雇佣劳动性质的经济,其本身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但由于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密切联系,受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普照之光”的影响和无产阶级国家的领导、监督、控制、调节,因而它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有所不同,也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必须明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国家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存在与发展,是为了引进外国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创造更加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不是为了走资本主义道路,不是为了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利用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不仅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而且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说:“‘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结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10]

不仅把国家资本主义看做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种经济形式,而且认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过渡时期结束、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仍然允许国家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存在与发展,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如何利用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服务上的重大突破。

(三)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应该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没有社会化大生产,就没有社会主义。当然这决不是说,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不应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不应该夺取政权。列宁认为,即使在经济文化落后、资本主义不够发达的国家,当上层建筑严重地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变革、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革命条件已经成熟的时候,无产阶级应该坚决果断地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以后,只能首先在具备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国民经济部门,通过剥夺剥夺者,或通过赎买的办法,建立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而不能立即全面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有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领导,就应该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为在尚不具备社会化大生产的国民经济部门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创造必要的物质前提,并把它们逐步引上社会主义轨道。列宁在《论我国革命》一文中,针对苏汉诺夫等人所说的“我们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我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高度”时指出:“他们根本不相信任何这样的看法: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又说:“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5]777列宁这两段话告诉我们,根据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所需要的物质技术基础或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在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创造的。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革命条件成熟的时候,无产阶级也可以首先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然后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领导下,努力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制度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这种顺序的不同,不仅不违背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反而是以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前提的。endprint

(四)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不能直接过渡到完全的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能过渡到完全的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列宁在《论粮食税》一文中指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为了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就必须懂得,需要经过哪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办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5]509列宁在俄共(布)第十四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也曾指出,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但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就不能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采用全国性的特殊的过渡办法”。[5]444-445据我考证,列宁曾经两次提出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第一次是在1918年3月23日和28日之间口授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中讲到应该付给资产阶级的优秀专家高额劳动报酬时讲的。他说:“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能够得到这种帮助,在苏维埃政权解决新的组织问题方面设法取得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协助。可以通过付给我国的或从外国聘请的各方面最优秀的专家以高额劳动报酬的办法得到这种协助。当然,从已经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黑体是笔者加的)的角度来看,让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获得比工人阶级的优秀阶层高得多的劳动报酬,是根本不公平和不正确的。但是,在实际的现实的条件下……,我们必须通过付给资产阶级专家这种高得多的(不公平的)劳动报酬的办法来解决迫切的任务。”[1]129-130第二次是在1920年2月2日《在第七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中讲的。他说:“在社会生活急剧过渡和急剧转变的时候,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要估计到各种过渡的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者应怎样进行斗争,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并且早已解决了。怎样设想一个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黑体是笔者加的),这也不困难。这也已经解决了。但是,怎样实际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向新的、还没有产生的、没有牢固基础的社会主义过渡,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过渡搞得好也需要许多年。”[2]113与“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相对应,认为有一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合乎逻辑的。这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落的国家,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能过渡到完全的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列宁这两段论述在本文第一部分已经引用过。这里重复引证列宁的这两段论述,有助于更好地说明与“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相对应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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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宁全集(38)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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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4)[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9.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170.

[10]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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