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
2016-10-13唐丽
理论观察 2016年9期
唐丽
[摘 要]网络漫无国界,谣言亦无止境,多媒体时代背景下借助互联网传播谣言的态势愈演愈烈,其造成的危害范围广、程度深且不良影响难以根除。网络谣言虽已纳入我国刑法规制范畴,关于网络谣言相关的立法也日趋完备,但是进步之余同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亟需改良,完善治理网络谣言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合理把握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势在必行。本文旨在简要梳理我国当下对网络谣言刑法规制的几点突出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法治视野下我国对网络谣言刑法规制的立法及司法完善建议,以期我国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更加完善。
[关键词]网络谣言;诽谤; 寻衅滋事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9 — 0072 — 03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网民大军的兴起,网络的便利化日益彰显,国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新变化。然而,万物皆有利弊,互联网自身的双刃剑属性亦导致新问题的普遍出现,借网络之便进行诈骗、盗窃、诽谤、传播虚假信息等现象日益频发,网络谣言现象尤为突出。网络谣言究其本质为虚假信息,强大的破坏性和社会危害性已然成为网络治理的主要对象之一。净化网络环境、抵制网络谣言、摒弃不合理的网络信念,营造和谐、理性的网络秩序实属当务之急。
一、网络谣言的界定
(一)网络谣言的概念
现代汉语中,谣言一般被定义为“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捏造的消息”。①相对于口口相传的传统谣言,日益发展的网络技术赋予谣言新的传播途径和传播平台,以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介为依托的网络谣言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其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且程度深等特性使其俨然已成为网络环境中的破坏力极强的一大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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