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意义下自然数的运算(一)
2016-10-13张新春
张新春
基数意义下自然数的运算(一)
张新春

基数意义下的自然数的运算是通过集合的运算来定义的,因此,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集合的运算。
(1)设给定的集合A和B,由至少属于集合A或者集合B之一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A与B的并集。记作A∪B。
(2)设给定的集合A和B,由集合A和集合B的所有共同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A与B的交集。记作A∩B。
“交”与“并”是集合间两种基本的运算,它们都满足交换律与结合律,即:
A∪B=B∪A
A∩B=B∩A
(A∪B)∪C=A∪(B∪C)
(A∩B)∩C=A∩(B∩C)
这些集合的运算律都是可以证明的。我们以证明A∪B=B∪A为例。
我们知道A∪B和B∪A都是集合。元素x是A∪B的元素(通常记作:x∈A∪B)指的是x是A的元素或者x是B的元素(也就是x∈A或x∈B)。为了证明A∪B和B∪A这两个集合相等,我们通常用这样的思路:证明集合A∪B的每一个元素都在集合B∪A中,同时,集合B∪A的每一个元素都在集合A∪B中。
设x∈A∪B,则有x∈A或x∈B。(并集的定义)
于是x∈B或x∈A。1
从而x∈B∪A(并集的定义)
以上即证明了A∪B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B∪A的元素。
(你可能觉得很无聊,不就是把“或”字两边的内容换一下位置吗?的确是这样,可数学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定义是严格的,判断需要根据定义并按照逻辑规则做出。根据定义,x∈A∪B是指x∈A或x∈B,x∈B∪A指的就是x∈B或x∈A,而“x∈A或x∈B”与“x∈B或x∈A”是一个意思,则正是我们所做的推理(使用了数理逻辑命题演算的公理进行推理)。数学推理的最开始几步往往看起来就是这样简单,简单得甚至有点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或者让人觉得多此一举。当你觉得某一步推理简单得不可思议时,你应该提醒提醒自己,当前要证明的这个结论,只能根据已有的定义、被假设为正确的公理、已经被证明了的结论以及基本的逻辑规则来证明,而不能是想当然,也不能依靠直观图形(直观图形只能帮助我们理解,不能代替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