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构建“地域综合照护体系”政策理念的提出及其制度化*
2016-10-10平力群田庆立
社会保障研究 2016年5期
平力群 田庆立
(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天津,300191)
日本构建“地域综合照护体系”政策理念的提出及其制度化*
平力群田庆立
(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天津,300191)
在财政恶化、少子老龄化、家庭看护功能弱化及雇佣的非正式化背景下,为建设能够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基于连续性照护为目标的社区居家服务的照护理念,日本政府提出了以构建“地域综合照护体系”为政策理念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法律的改革,使构筑“地域综合照护体系”政策理念得以制度化。目前,各地方政府及公共团体在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推动下依据《护理保险法》及本地特点,正在从充实强化护理保险服务、强化与医疗的合作、推进护理预防、确保生活支援服务、完善居住环境等方面推进“区域综合照护体系”的构筑。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地域综合照护体系;政策理念;制度化
自1865年法国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发达国家的老龄化已超过了百年历史。经过各早期进入老龄化国家对如何保证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获得最大可能的独立、自主、参与、个人满足及人格尊严,维持最佳生活品质的照护方式的探索,基本形成了以连续性照护为目标的社区居家服务的照护理念。[1]日本是进入老龄化比较早的国家,日本政府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日本政府所提出的以构建“地域综合照护体系”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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