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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白哈关税同盟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经贸合作的影响
——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为背景*

2016-09-29高志刚

高志刚,刘 伟

(新疆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俄白哈关税同盟(以下简称关税同盟)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启动,对非成员国征收统一的进口税率(部分商品渐进执行),非税率调节规则统一执行。随着关税同盟海关法于2010年7月6日正式生效,关税同盟关境系统运行,表明俄白哈关税同盟正式步入实践环节。2015年1月1日,在俄白哈关税同盟基础上组建的欧亚经济联盟正式成立。2015年5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一致同意中俄两国要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作为欧亚大陆区域性的经济联盟,欧亚经济联盟将会对中亚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产生重要影响,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存在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如何协调好两者关系实现成功对接,需要考虑关税同盟实施以来对中国与其经贸合作的影响。

俄白哈关税同盟的成立,不仅改变该同盟国家对外经贸活动,同时波及到其他国家,尤其是与之有紧密经贸合作的周边国家。目前,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经贸合作日益紧密,中国已成为哈萨克斯坦重要的贸易伙伴国。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对哈萨克斯坦访问时首次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

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又是支持本国发展战略与“丝绸之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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